走蜆:《基本法》107條的演繹
走蜆:《基本法》107條的演繹
【專訊】《基本法》第107條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可是,在回歸後第二年,即1999年,已出現了赤字預算,為了不違反《基本
法》,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想出了「絕世好橋」,就是把公營機構私有化,也就是賣家當、賣祖業,以渡過苦日子,具體就是把港鐵(0066)招股上市。
走蜆:《基本法》107條的演繹
【專訊】《基本法》第107條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可是,在回歸後第二年,即1999年,已出現了赤字預算,為了不違反《基本法》,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想出了「絕世好橋」,就是把公營機構私有化,也就是賣家當、賣祖業,以渡過苦日子,具體就是把港鐵(0066)招股上市。
頭知二三事[撮要] - 走蜆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