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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

免費早餐 - 徐家健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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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波幣被港人冷落之不幸


瑞波幣(XRP,左)近年被美證交會起訴。(資料圖片)

瑞波幣XRP(市場稱之為Ripple)近月在美國新聞多多,在本地傳媒的討論卻少得出奇。出奇,一方面是由於瑞波幣是市場上較有完整商業模式的加密貨幣,另一方面是瑞波幣近年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罪名是「未註冊

證券」。去年12月22日,證交會發出以下公告: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announced today that it has filed an action against Ripple Labs Inc. and two of its executives, who are also significant security holders, alleging that they raised over $1.3 billion through an unregistered, ongoing digital asset securities offering....... “We allege that Ripple, Larsen, and Garlinghouse failed to register their ongoing offer and sale of billions of XRP to retail investors, which deprived potential purchasers of adequate disclosures about XRP and Ripple’s business and other important long-standing protections that are fundamental to our robust public market system.”

與加密貨幣的祖宗比特幣不同,瑞波幣是一門生意。未註冊證券的罪名,皆因在證交會眼中發行瑞波幣就是集資出售數字資產。先談談瑞波(Ripple)是一間怎樣的公司。據他的自我介紹,瑞波是今天唯一一間在超過55個國家擁有數以百計客戶的區塊鏈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全球支付,特別是國與國之間的跨境匯款。換句話,瑞波可以說是衝著銀行結算系統SWIFT而來的。全球支付,在金融和政治層面都是大茶飯。早前瑞波宣布收購跨國支付公司Tranglo四成股份,導致瑞波幣一度再被炒起。本地輿論不關心,外媒《華爾街日報》卻早已刊登評論文章《The SEC’s Cryptocurrency Confusion》,狠批證交會在明確決定如何規管數字資產前,前後矛盾的做法先損害投資者利益。

本地輿論對瑞波被證交會起訴而不聞不問,是可惜的。我想說的,不是炒幣的要留意每隻加密貨幣的政策風險。我想說的,是關乎香港金融展的政策方向。去年香港政府就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諮詢,並建議強制發牌方式規管所有數字資產服務提供者。虛擬銀行的本地發展的經驗其實已提醒政府,把沿用的一套規管模式去規管新興的金融科技,有過度規管之嫌,長遠只會動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我從來認為其他國際金融中心不敢做的,我們要試做,其他國際金融中心敢做的,我們要做得更好。當世界各地都在研究自己的數字貨幣,我們還在等甚麼?

作者為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香港大學香港經濟及商業策略研究所名譽高級研究員、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

http://www.facebook.com/economics3.0 逢周一、三、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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