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評山下 - 黃元山 2012年10月9日
貸評山下:兩電是否要賺盡9.9%? - 黃元山
去年,中電(002)要大幅加電費,引起社會巨大的反彈,結果只是暫時把「真正」加費的時間表押後到現在。另外,不少投資者也關注對盈利前景的影響。
中電加費,主要有兩個理由:(一)政府已經就2015年的減排目標立法,於是中電要大幅提高使用較環保的天然氣,代替煤作為發電燃料;(二)中電過去天然氣的來源是崖城,由於合約是20年前訂立,相對較便宜,但崖城存量快盡,要用「西氣東輸」從中亞來的氣,現在的「市場價」,比之前的貴2至3倍。
政府應反省領導減排責任
成本是提高了,但問題是,誰應該去付?股東還是市民?
從股東的角度,香港是法治社會,政府已經在2008年再次和兩電重新簽訂利潤管制協議,允許香港的電力公司通過定期費率調整,每年可賺取9.9%的資產回報(ROA),並實報實銷燃料成本。成本提升,要加電費,才能賺盡9.9%的ROA作為盈利。而且,根據該協議,如果政府要改變協議,便要付一筆天文數字的「分手費」(stranded cost)作補償;加上當時政府也批准了兩電作相當的資產投資,由於盈利上限跟資產掛?,所以,股東的回報前景,也變相提高而且穩定。
釐定盈利上限,並不容易,但參照其他國家,比如美國受管制的電力公用事業通常獲准賺取11%的ROE(股本回報),兩電9.9%的ROA,便顯得較高(ROE和ROA的關係,這裡不贅)。
但問題是,「可賺取」的9.9%是一個上限,不是一個最低盈利。如果政府和兩電訂立的上限過高,作為持分者的市民,在電力維持穩定供應這前提下,是否能要求兩電不賺盡9.9%的上限呢?
市民不單是消費者,也是集體把這個「壟斷權」給了兩電的最終「話事人」。本來政府是代表市民,去跟兩電談判,但現在看來,市民對2008年的談判結果不表接受。
這也反映了政府一直以來,對環保減排的一些盲點。香港政府過去並沒有就增加能源效益,制定足夠的經濟誘因(所謂的demand side management);相反,只是把減排的重任,加在電力公司身上,如不達標,便將之妖魔化,卻不反省自己在領導減排的責任。
全球天然氣價格有望拉近
環保固然有成本,但是否能由市民和股東共同分擔呢?另外,筆者認同要增加使用天然氣,不過,天然氣是否就非常貴呢?
天然氣分常規及非常規,在非常規當中,近幾年,頁岩氣比較出名,也使美國天然氣市場的價格大跌,只需要2至3美元每mm Btu(中電之前的崖城氣也要6至7美元每mm Btu),使美國由能源進口國,可能轉為出口國。不過,由於運輸基建不足(主要是靠管道和液化的LNG),所以,全球天然氣價格差別十分大,亞洲是美國的8至9倍(圖)。隨著運輸基建上馬,特別是進出口的LNG站建好(最近,幾個油企聯手在阿拉斯加投資650億美元建LNG出口站),全球價格有機會拉近。或許,這會有助緩和電費增幅。
黃元山
大學教授、國際投行前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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