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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 星期二

施永青 am730C觀點 - 施永青 2021年6月15日

施永青 am730C觀點 - 施永青 2021年6月15日


G7無權制訂「全球最低稅率」
G7(七大工業國)日前決議,要設立「全球最低稅率」,並把企業的最低利得稅訂在15%,以防止各國為吸引企業遷冊進行惡性競爭。

從香港的角度來看,以15%作企業的最低利得稅並不為過。香港現行的企業利得稅是16.5%,並沒有「違規」,所以暫時不會

有影響。問題是,香港自開埠以來,都是以免稅與低稅來作競爭,如果G7有權為全球其他地方制訂最低稅率,豈不是斷了其他小國的生存之道?

香港的企業利得稅雖算合規,但香港沒有增值稅,沒有從價稅,沒有股息稅……一樣可以被視為搶七大國的生意。此例一開,他們是否有權要香港改變現行的簡單稅制?

按現行的國際法,一個國家(包括獨立關稅區),有權制訂自己的稅制與稅率。這屬自己的內政,別國無權幹預。怎可能由區區七個國家,來決定全球197個國家的稅制?這公平嗎?其他國家一定覺得被欺淩,覺得這是大國沙文主義。

我見有本地論者在報章為七國說項:以七國擁全財富58%,並佔全球GDP 46%等,企圖把此舉合理化。他沒有說的是七國只佔全球口人的不足十分之一。由一成人來決定九成人的事情合理嗎?難道真的「有錢大曬」嗎?

一個國家如果不認同低稅的做法,大可以自行抵制行低稅的國家,不容許自己的人民和機構與稅率低的國家做生意,以避免有人乘機逃稅。但一個國家不應該拉幫結派,聯合一批國家一齊去抵制稅率低的國家,更不應該的是連不願意一齊抵制的國家也予以懲罰。這只會令世界撕裂,走向單邊主義。

有報道說,G7有意用美國式的「長臂管轄」手段來對付不順從的國家。即是說,將來G7制訂出來的規矩,管轄範圍會延伸至G7以外的地方,全球所有的人與國家都要受監管。一如美國制裁伊朗,那就不管你身處何方,持哪個國家的護照,只要你與伊朗做生意,美國都可以捉你,還可以叫結盟的國家捉你,無視其他國家的主權與個人的自由選擇權。真沒想到,這種徹頭徹尾的霸權主義,在香港亦有論者支持!

其實,作為納稅人,誰會不贊成低稅率。稅率低的好處,不止是人民的負擔可以低一些,而且可以阻止政府規模任意膨脹。政府收入多了,就會這又想管,那又想管。結果,人民的自主空間就會愈來愈小。

大部分G7國家,政府的開支已佔GDP的三成多四成,收高稅也不足以彌補政府的開支,變成赤字連年,尾大不掉。現在他們最需要做的,是檢討自己的社會究竟出了甚麼問題,需要作些甚麼結構性的改革;而不是自己沒法降低稅率,就限制全球其他國家都不可以行低稅率。此例一開,世界豈不是全由G7主導,其他國家再沒有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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