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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力筆從心 - 黃毅力 2013年1月4日

力筆從心 - 黃毅力 2013年1月4日
呂書練 呂姓角度 何必強求做朋友?
本報同文黃毅力不時在媒體曝光,對兩性問題發表高見,並有「一套獨特的觀人標準」,所以,不時有朋友帶「心儀對象」請教他,反映其觀點有一定市場。他月前寫了篇《有情或無情伴侶的審查》,分享其愛情觀,時值

我跟女友敘舊時談到相類話題,或許是男女有別,我覺得部分觀點值得商榷。


黃先生說,想知道女人是否一位有情有義的「好情人」,要看看她能否跟舊伴侶做朋友;謂如果一位女士從來不能與舊男友成為朋友,將來你們分手,她可能會摧毀你的一生及事業,因為這是她的個性……他建議男士開始一段感情前,先嘗試了解對方的「分手歷史」……

我不知道這個假設性例子有多普遍,但這個結論顯然太武斷;以「分手歷史」來決定是否發展感情?有點像做生意。而且,既然可以做朋友,何必分手呢?很多當初愛得轟轟烈烈的情侶,到最後往往是靠長期相處所建立起來的親情或友情來維持。分手,總有不得已的原因。再者,既然分手了,何必一定要做朋友?

做夫妻或情侶講緣分、時機,做朋友或同事亦然。不做朋友不等於記恨對方,只是覺得沒有必要而已。即使女人在分手初期,因為有感被背叛或受傷害,跟好友訴訴苦,只是發洩或紓緩失落的情緒而已,未必是恨。

現代人都很忙碌,社交生活也活躍,如果以後因工作關係或生活圈子重疊而與舊情人碰頭,能以平常心禮貌相待,已很足夠,何必強求做朋友?何況,分手後的情侶各有新生活,甚至新伴侶,跟舊情人做朋友難免予人「藕斷絲連」的感覺。

每個人都有過去,都會成長。愛情重在當下的彼此感覺,而不是過去的分手恩怨。一個女人是否有情有義,或值不值得愛,是今日的她如何待你及你身邊的人,而非她的舊情人或猜測將來分手時。

呂書練 (逢周五見報)
自愛最時尚,大愛最高尚。作者相信人間有情,著有《時尚偶像》等。

hk.myblog.yahoo.com/marylui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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