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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 星期二

鑑古知今 - 湯文亮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12月3日



很久以前,公司打算買入一個物業,已經委託物業代理進行洽談,突然間那個物業的業主到公司找筆者,他提議我們可以私下交易,俗稱私了,說可以慳很多佣金。但筆者拒絕了,因為我們早已委託物業代理行進行,如果私了,即使我們仍然付足佣金,但卻犯了行規。

其實,這並不是最大理由,因為一單物業交易,除了價錢之外,還有很多條

件要買賣雙方洽商以至同意,如果由買賣雙方直接洽談,成功的機會反而不大,由物業代理做中間人,失敗的機會少一些。除此之外,久不久買一個物業的人做私了還可以,如果是物業投資者做私了,即使一次都會令信譽受損,物業代理不會將筍盤給他們。所以,不會有物業投資者做私了,就算做都不會告訴大家。

買賣私了隨時會引致一些不必要誤會,很多時公司裏一個同事直接同客戶交易,無論是買抑或賣,即使慳了佣金,事後都有機會被其他同事質疑,如果是買就會被人話買得太貴,賣的話就會是賣得太便宜,很多時水洗都不清。最好的辦法是,經物業代理去完成交易,有甚麼問題都由物業代理負責解釋清楚。不過由物業代理做,雖然沒有人會質疑價錢,但他們會問為何不自己做交易,可以慳佣金。

有同事問筆者,為何《保衞奇俠》的人物,就算是警察,很多時都帶上面罩。筆者認為道理很簡單,就是準備私了,但並不是私下交易,而是準備執行私刑,因為戴了面罩,他們就可以放膽做應該或者不應該做的事,好像近期香港的社會運動,港鐵、大學、隧道、私人商舖、酒樓等被戴了面罩的社運人士大肆破壞,也是美其名私了。

如果不戴面罩,即使沒有人面識別系統,他們亦不敢私了。由此可見,戴了面罩令人的動力增強不少。故此,政府推出《禁蒙面法》,但很奇怪有很多立法會議員以及出名正直的知名人士反對,莫非是無私顯見私,他們準備隨時向其他人私了,如果他們的理由是警方也是戴上面罩,要禁就要一視同仁,這好像合理得多。

原文刊於632期《iMoney Wealth》鑑古知今。
2019年12月3日 舊文
來源 source: http://imoney.hk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