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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 星期五

AM地產專欄 - 李峻銘 2020年6月12日

AM地產專欄 - 李峻銘 2020年6月12日


英國稅種繁多 投資自住宜留神
自從英國宣布考慮將香港持有 BNO 人士,在英國的居留限期延長一年,並允許工作及讀書,引起不少港人考慮移民英國的可能。筆者公司的海外部收到的查詢量也以倍數上升。

英國跟香港一樣實施普通法,法律跟香港大同小異,令人容易忽略,但在稅務條例上卻南轅北轍、恰恰

相反。首先,置業方面,兩地都需要支付印花稅(Stamp Duty Land Tax)。英國的印花稅分三個層次:首次置業最便宜,購買50 萬英鎊以下物業,首30萬英鎊免稅。不過,當地首置定義,為全球首次購買物業,比香港嚴格很多。

至於非首置的一般標準交易,則樓盤在100萬英鎊以下,印花稅在2%至5%之間,但若是買第二層物業,作收租用途,要額外支付多3%。另外,海外人士印花稅在2021年4月1日開始徵收,稅率為額外2%。

除了印花稅,樓宇租金會徵收入息稅,稅率20%起。樓宇賣出則需支付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稅率則28 %起。如果物業是自住的話,增值稅會獲得豁免,這些稅項大家都會想像得到。

除此之外,大家可能會忽略得是市政府稅(Council Tax)——是當地市政府為提供學校、路燈、公共場所及設施,向租客收取的稅款。稅款跟樓宇價值掛鈎,30 萬英鎊以上價值的房屋,會徵收每年3,280英鎊,一般都是由租客負擔!

如果大家真的移居英國,更加要留意是英國實施全球徵稅。只要你在同一課稅年度中,居留在英國多於183天,便會自動定義為稅務公民(Tax-Resident)。全球的收入,包括在香港的租金收入、股息收入、定期存款收入,都要徵稅。更要命的是在全球的物業升值,也要繳付物業增值稅。

所以,大家在移居英國或任何外地之前,也應該跟會計師研究,作出適當的稅務安排,免除後患!

作者為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主席及行政總裁
文章轉載自「AM地產」facebook:
http://bit.ly/2wls4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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