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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 星期四

胡國威專欄 - 胡國威 2021年9月9日

胡國威專欄 - 胡國威 2021年9月9日


胡國威專欄|發展商沒有資金支付利息賠償怎辦?

胡國威專欄|發展商沒有資金支付利息賠償怎辦?

不時傳出財困的高銀金融,其主席潘蘇通私人持有的何文田「傲玟」,項目未能完工的負面消息,近月不斷浮面。這個共由六座物業組成、合共401個單位的豪宅項目,自2019年11月推出以來,累計僅售出28個

單位,卻已有6個單位取消交易,佔售出單位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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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樓盤在今年5月29日已屆「預計關鍵日期」卻未能交樓,當時對外公布會延期至七月,但來到今天卻仍未有進展。我們早前向「高銀金融」查詢,指受疫情影響,部份建築材料未能如期運送,導致項目施工期延誤,會繼續監察項目工程進度,務求盡快完工,並早於七月初通知買家延遲交樓,受影響買家可選擇完成買賣合約、或即時取消成交,後者可按買賣合約之條款退回訂金及利息補償。

買家可選擇「等待成交」或「取消交易」,顯然,這是《一手條例》對準買家的補償安排。因為根據《條例》,倘發展商不獲認可人士再延遲「關鍵日期」、又或者經延展後的「關鍵日期」仍未能交樓,準買家可選擇「取消交易」或「等待成交」,記得之前在青龍頭的「逸璟.龍灣」開出如此先河時,我們曾報道過類近情況。

究竟目前《一手條例》作出什麼樣的規範呢? 若在延展的關鍵日期後的第一天至二十八天內,而發展商仍然未能交樓,準買家可立刻踢契,發展商需於七日內退還已支付樓價與利息。若獲延展的關鍵日期後第二十九日至六個月,發展商仍未能交樓,準買家不能踢契,但發展商卻要向買家支付利息,相關利息需在成交時找清,或可在樓價上作出扣減來抵銷。若獲延展的關鍵日期後第六個月,仍然未能交樓,準買家可立刻踢契,發展商需於七日內退款已支付樓價與利息。

表面上,《條例》對買家也有十足保障,實況是否如此?

我們《胡.說樓市》上周收到一名購入「傲玟」的觀眾電郵查詢,表示已經向發展商要求退款及取消交易,但發展商無力支付本息,跟她說「沒錢可退,要我們接受延期」。究竟目前《一手條例》有沒有規定,若發展商在延展後的「關鍵日期」未能交樓,而準買家在取消交易的訂金及利息時,發展商未能支付相關資金,情況又怎安排呢? 我們向「一手銷售監管局」查詢,局方買方需要根據合約支付所有款項,指出如果買家覺得發展商未有履行合約條文,可考慮就其權利向發展商提出民事訴訟。

「傲玟」延遲交樓,究竟純粹因工程延誤所致,抑或真的如市場所指,發展商資金鏈斷裂呢? 消息指,「傲玟」獲批入夥紙卻未能交樓,跟發展商無力支付承建商尾數,導致承建商拒絕交場有關。

該代理形容,協助推售「傲玟」至今,傭金「一蚊未收過」,曾向發展商方面了解,發展商表示出售「何文田站」地盤予鷹君後,待資金回籠後便有資金可支付工程費及傭金,故目前仍需時作資金周轉。就此事,我們曾向「高銀金融」了解,對方回覆對於市場不實傳聞,不予置評。

胡國威.網上平台《胡.說樓市》共同創辦人
網站:https://www.wuchatprop.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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