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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 星期三

拆局麒想 - 林嘉麒 2023年7月5日

拆局麒想 - 林嘉麒 2023年7月5日


《拆局麒想-林嘉麒》上市條例停牌存漏洞,聯交所懶理也不理

《拆局麒想-林嘉麒》上市條例停牌存漏洞,聯交所懶理也不理

  《拆局麒想》要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除了充滿投資機會,保障投資者權益最為重要。投資者

最痛的不是輸掉了多少,而是買的股票變成了「牆紙」或復牌無期。根據香港上市條例第6章,



香港聯交所在批准發行人上市時必附帶以下條件:交易所認為有必要保障投資者或維持一個有秩

序的市場,則無論是否應發行人的要求,交易所均可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隨時指令任

何證券短暫停牌或停牌又或將任何證券除牌。同樣,6﹒02規定,上市公司發行人或其授權代

表或財務顧問可向交易所提出要求,以具體理由作支持,申請短暫停牌或停牌的。另外,根據第

6﹒05條的規定,將任何證券停牌的時間盡可能縮短。聯交所與上市公司雙方均可以根據上市

條例申請停牌,而聯交所亦會就復牌條件發出指引,發出的時間一般為停牌後首三個月內。停牌

及復牌機制是很清晰的,不過,停牌期間的透明度一直令投資者質疑。

 
  曾有上市公司一直停牌,期間多位高管辭職,但在法院下達清盤令、資產遭凍結的情況下,

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股權竟然被轉到私人名下。又有上市公司在停牌後,一直不申請復牌,停牌

期間也理所當然的不用刊發業績(因為復牌條件是需要根據上市條例在指定時間內刊發半年及全

年業績,既然沒打算復牌,業績當然也不用公布),從而規避了監管機構的監管,公司財務訊息

自然欠透明度,投資者也不知道公司真實的營運及資產現況。以錦州銀行(00416)為例,

公司申請於2023年1月20日申請停牌,理由是發布有關該行的內幕消息。公司於2月2日

再發通告,指中國境內主要股東擬對錦州銀行實施一攬子財務重組交易,交易將有利於該行優化

資本結構,增強綜合競爭力,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種種原因如糖衣一樣甜,但似乎是毒藥。

及後,3月31日出通告指,將延遲刊發2022年度業績、寄發2022年度報告及召開董事

會會議。通告中荒謬的是,該行核數師需要更多資料和時間以完成有關2022年度業績的審核

程序,而該行正與核數師密切合作,向其提供所有要求的資料及文件,以盡快完成審核工作。這

即是說,原來錦州銀行一直沒有提供足夠資料給核數師出審計報告。難道申請了停牌,上市公司

就可以不遵守發年報的責任?更難以想像的是聯交所並沒有進一步行動。

 
  根據法例,聯交所負責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香港市場是公平、有秩序及信息靈

通的(聯交所的法定責任),似乎聯交所並沒有在監察方面擔當主導角色,只是由錦州銀行自行

處理,錦州銀行的幾份通告在邏輯上充滿矛盾及疑問,但未見聯交所有進一步跟進替其股東(尤

其是小股東)就事情上要求錦州銀行作出更多的披露。聯交所只是定下復牌條件,從字面上就是

「你要復牌,就要這樣那樣」,但作為法例上的監察者,聯交所有確保了這等上市公司履行應有

的責任向廣大投資者披露公司最新的狀況嗎?似乎聯交所只是官方式的wait and 

see,你符合條件就復牌,不符合就進入退市程序,並沒有在保障投資者角度而行事。值得留

意的是,假如錦州銀行在限期2024年7月19日之前未符合條件復牌,聯交所上市科將建議

上市委員會展開取消該行上市地位的程序。難度這就是錦州銀行的投資者的結局嗎?

《元宇證券基金投資總監 林嘉麒》
 
*筆者並無持有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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