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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2016年5月13日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2016年5月13日


【理財多面睇】 子女不給父母家用的原因(李兆波)

大家也聽過「施比受更為有福」的道理,這句話的意思不限於捐獻,也可以用於與人分享。

子女不給家用予父母有遠因,也有近因。我在上一篇文章分享給多少家用予父母,其實假若父母在子女年少時建立他們正確的財務觀念,如錢從何來?有了金錢後懂得和人分

享等道理,他日當他們長大後,不給家用予父母,甚至要父母支持他們花費的機會不大,相反,在子女年少時,沒有建立他們正確的財務觀念,以為錢是從父母而來,父母一定要照顧他們的起居飲食,直到永遠,要為他們支付置業的首期,也支付社交的費用,從小要每年帶他們出外旅遊一次或以上,最好是去日本吃喝玩樂,那麼在他們的成長時,十居其九會覺得由父母手上拿甚麼甚麼是應該的,當他們工作以後,這觀念仍然根深蒂固,造成了只想拿,不想給的態度,想他們與人分享,難矣,想他們給家用予父母,相信也很困難。

在子女很幼小的時間,可以教導他們收到禮物後和人分享,特別是利是錢。我不止一次說過不要讓小孩子花掉收回來的利是錢,這樣會令他們失去了學習儲蓄的機會,也令他們只懂take而不懂give。收到了利是錢後,可以與父母分享,因為沒有父母的give,便沒有他們的take.如果他們在父母的指導下懂得與父母分享,算是相當的成功,又假若他們的年紀大一些,懂得考慮把部分利是錢、零用錢捐給有需要的人,那便更好,是相當有深度的行為。

當子女長大出來工作以後,有些父母會埋怨子女不給家用,又或是給的不足夠。足不足夠很視乎子女的能力,能力少的,可以少給,但可以的話,給一點當作心意,有能力也不給一點,如自己可以用頂級的智能手機,父母卻連看醫生治感冒的能力也沒有,那不應只怪責子女,父母也要問自己在其子女年幼時,給他們怎樣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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