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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8年2月14日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8年2月14日


意外的必然性與偶然性


意外的必然性與偶然性
大埔公路發生嚴重車禍,肇事的是一架雙層巴士。懷疑因司機在轉彎時沒有適當減速,導致巴士翻側,造成19人死亡66人受傷的悲劇。

事後有人指控開車的車長,因被乘客埋怨延遲開車而發忟憎,以致影響了駕駛態度,需要為意外負起一定的責任。警方在事後已

把巴士車長拘捕,打算告以不小心駕駛引致他人嚴重受傷,甚至有機會控以誤殺。

不過,亦有人認為巴士公司的責任更大。因為這個車長已有不小心駕駛的紀錄,不應再請他當巴士司機。亦有人指控巴士公司為司機提供的培訓不足,只讓新入職的司機坐在車上認行車路線,並沒有讓司機試駕行車路線,以及找個熟練的司機,從旁提點每一段路線要注意的地方。

更有人把責任歸咎政府,認為道路設計不當,入彎前應有醒目的標誌,提醒司機減速。此外,政府亦不應讓雙層巴士行走那麼急轉彎的路線。

其實,凡是意外,皆有偶然性,亦有必然性;有個人因素,亦有社會因素。若果把事件看成某個車長偶然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把這個車長解僱,讓法庭判以應得之罪,就可把事情了結,可是這對防止同類意外再次發生並沒有多大的改進。因此,有人企圖透過向巴士公司與政府問責,以提高乘客與路人的安全性,亦是應該的。

不過,純今次事件來看,巴士車長的個人責任最大。每日都有這麼多的車經過這個路段,其中亦有雙層巴士。如果其他的車都可以安全通過,已可證明,在這裏翻車並不是必然的。只要司機在入彎前慢車,就可以避免這場意外。

入彎前要慢車,是駕駛術的ABC,是考牌的筆試最常出現的試題之一。不能說要有路牌提醒,司機才懂得慢駛。事實上,該路段並非交通黑點,政府不可能在馬路上到處都放標誌提醒司機要小心,因為提得太多,就會失去醒的作用。我相信,今次意外之後,該路段已符合交通黑點的標準,政府必定會放上適當的標誌。

至於應否容許讓雙層巴士在這路段行駛?我認為沒有需要矯枉過正。去石澳的路又斜又窄,轉彎又急,而且還在懸崖邊行駛,一樣可以行雙層巴士。如果大埔公路不可以行雙層巴士的話,全港有很多地方都不可以行雙層巴士。雙層巴士無疑比單層的更容易翻車,問題是巴士公司需為此聘用更多的司機,甚至可能要接受一些條件不太好的司機。而乘客亦可能要接受相對疏落的行車班次。

其實,要想出一些防止偶然意外的辦法並不難,締造多些必然性高的環境就可以了。例如,馬路全部單線單向,汽車就必然不會迎頭相撞。把行人路設在天橋上,人就必然不會被汽車撞到。或者簡單一些,巴士公司在挑選司機時嚴格一些,給予司機的培訓齊備一些,平時的監管多一些,都可以減少偶然出現意外的機會。只不過,這一切都是有代價的。在生產力未達到一定水平的社會裏,人沒有能力為了以防萬一,而去做一萬件避免意外出現的防禦工程。這樣的成本太大了。任何社會都得按實際情況接受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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