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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3年7月12日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3年7月12日



垃圾成為市民與政府新矛盾,要解決不能單靠堆填區,更不能靠公眾諮詢,要用硬手段,打垃圾殲滅戰。

垃圾源於人,但每個人都不想與垃圾為鄰,故以前位於美孚的垃圾焚化爐,當美孚多人居住後,美孚居民要求拆焚化爐;將軍澳本來就是垃圾堆填區,但當將軍澳多人住後,便要求取消垃圾堆填區。可以講,焚化爐與堆填區是本已有之物,搬得入該區便應預了有這些不良鄰居。不過,利己也好,改善生活條件也好,人總有這個客家佔地主的要求,只可惜,有哪個區的居民肯接收垃圾焚化爐與垃圾堆填區?一定沒有,你叫齊18區的區議員,兼全體立法會議員來諮詢,且看民主能否解決這垃圾問題?絕不可能。民主手段用不上,便只好用硬的、專制的手段。這又是個政府不能沒有立場的硬工程。

先處理濕垃圾
議員、學者一定建議政府要在源頭解決垃圾量,鬼唔知?這就像叫香港人以後不可生仔去解決醫療、住屋問題可以嗎?

要於源頭解決垃圾問題可學台灣,但人家用了幾十年努力,N億投資才可做到。要港人學,怕垃圾堆到出中環,也派不上用場。本港的垃圾是濕垃圾,在家中源頭分垃圾,先問有哪家廚房可以容下三個垃圾桶,若只有一個,請問你會否將整桶濕垃圾倒在地上,再分開來丟?時勢不同,無謂亂講人家好經驗。要處理港垃圾,一定要當是濕垃圾來處理才可。

家居的垃圾,多是廚餘和?菜包裝,連傭工也不會跟你分類,更遑論要阿媽、太座。一個方法是用化骨機,政府要確保以後新建樓宇要有化骨機及配套的排放設施。先將未來垃圾源頭截住,跟著處理現有濕垃圾。

來自食肆和食品工場的濕垃圾,因其量大,要專車送至廚餘處理地,這要收費轉造成有機肥料或漁類飼料,政府或許要補貼,與擴建堆填區比,哪個較可行?

家居濕垃圾因其量相對少而散,先從大型屋?著手,要每戶加裝化骨機,限時完成。首先要以量計來收濕垃圾處理費,如水費,每戶有基本濕垃圾量,超量便收費。寓禁於徵,古有所訓,不收費,人人都當丟垃圾是奉旨者。

乾垃圾做好分類
商場、寫字樓的垃圾以乾垃圾為主,一般都會由工友分類好,他們其實是本港最環保的力行者,不是得個講字。能賣的,他們一定分好,拿去賣;不能賣的,才送去垃圾站,對這些偉大的環保貢獻者,政府應要向他們學習,處理垃圾除禁外,亦要利誘,故政府應對處理垃圾、廢物的經營者予以支持和「資」持,只要有足夠之利,厭惡性垃圾也有人肯處理。

香港棄置膠樽數量不少,台灣可透過義工將膠樽分類,然後做出可透汗透風的運動衣,連國際單車賽也用上。人家已造出了,港府只要抄,買入同樣機器,請有關人士來做顧問,同樣找義工來分樽,義工不夠,便請阿婆來分樽,好過要他們去搵紙皮。當然也可以要求接受綜援者來幫手分樽,大家為環保做貢獻,應可以吧?

建築廢料也不一定用來堆填,倒建築廢料者一定要收費,廢料壓碎,用來造鋪人行路之磚,所有公共場地,都可鋪上,有多便作商業賣,這個處理站可以外判,政府資助。

垃圾是富裕的伴隨品,家徒四壁之時,怎會有多垃圾?故丟垃圾者一定要付費,社會既已享有富裕之福。社會(政府)亦一定要為處理垃圾而付費,不可能你請客吃飯,搞出了廚餘,而不付鈔便走人,對於這種食霸王餐心態而丟垃圾者,是要用硬,才可以殲滅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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