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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力筆從心 - 黃毅力 2013年7月18日

力筆從心 - 黃毅力 2013年7月18日
黃毅力 力筆從心 和平佔中
如果我跟大家說我沒有私心,也沒有私利,只是為了大眾的利益,也是為了戴耀廷先生的未來,我走到他面前,在眾目睽睽之下「兜巴星」他的臉,然後跟他說:「我和平地摑了你一巴是沒有私心、沒有私利的,只是想提醒你和平佔中這個行動,你不單毀了自己的前途,也誤導了學生;作為一位法律系的老師,應該明白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非法集會、非法行動、非法佔中,都是不合法的;做非法行為,警察要執法是理所當然的,到時你不單害了你自己,也害了一班誤信你的年輕人,希望你三思。」

我剛剛所說的那堆廢話,我摑完了他一巴,再講了一堆廢話,你估戴耀廷先生會否報警告我襲擊他的罪名嗎?如果不會,那「和平佔中」的理論可能就真的可以成了一個基礎的立論,因為我的出發點是和平,雖然我用於暴力,但始終我都是和平,所以是值得的。年輕人對社會是充滿理想,也充滿抱負,我也支持香港應該要有真普選。去支持自己的訴求,無論有幾崇高的出發點、有幾好的動機,但在行為上幹犯法紀而觸犯法律,去到最後,在法庭上,這不過是定罪過後的求情理由,無論是教師、牧師,或是社會任何一夥的人士,有知識、有抱負,應該要明白及懂得這個道理。我不會偏幫政府,我更加是支持香港應該要有普選,但是我們應該將訴求令別人去真正聆聽,而不是用暴力或是非法行為,這是不應該鼓勵的。特別到學校教年輕人、教學生所謂「和平佔中」好難成理由,更加作為一位所謂學者所說的說話,我也不能接受。要將自己的訴求希望政府聆聽,有很多方法,姑勿論採取任何的行為、任何的表達方式,但絕不能用非法的手段去付諸你的訴求,這個不是罪大惡極的行為,而是令人痛心的。一位所謂的學者,亦是法律系的講師,講法律但是不守法律,及歪曲法律的講師,我作為社會的一分子,好難接受這種歪理、接受這種行為。希望家長及老師,用獨立的判斷思維去想一想,對社會、對政府、對家人及對僱主的訴求,能否用一個非法行為,但放上一個和平的口號就能成事,這是否我們每一位香港人應該要接受的歪理。 希望大家理性地去探討,及想一想我以上所說的話,也希望戴耀廷先生自己也檢討一下在學校和學生所說的話,道理何在?最後,我就算幾不喜歡戴耀廷先生,但我絕對不會用於暴力行為或言語對待,因為對一些不認同的人,不應該用非法的行為去表達自己的意見,或是自己的訴求。

P.S. 一年一度的書展又到了,各位讀者如想購買我的著作,可到以下攤位:

商務印書館 1D-D02, 1E-A04, 1E-A16 (星期六下午四時至四時半, 在此簽書)

紅出版集團 1B-E16 (星期六晚上九時至九時半,在此簽書)

熱火書店 1D-A36 (星期日下午四時至四時半,在此簽書)
黃毅力
(逢周二及周四見報)
筆者棄警從商,創立自己的商業堡壘,過去十年,遊學四方、拜訪名師;曾就讀於中大EMBA、哈佛商學院、INSEAD牛津管理課程及中共中央黨校,著有《職場求生必殺技》,《創意教兒》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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