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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 星期五

國際視野 - 王冠一 2015年1月9日

國際視野 - 王冠一 2015年1月9日


高盛建議 摩通拆骨 2015-01-08
以資產計,摩根大通在美國乃規模最大的銀行。也許是「同行如敵國」的原故,華爾街另一大行高盛,近日忽然大力提倡摩通分拆之議,未知是真心為摩通與其股東著想,還是另有目的。

高盛以投資銀行起家,如非雷曼兄弟出事引發金融系統性風險,相信高盛未必會選擇申請商業銀行牌照,以獲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保障。如今「撈過界」的高盛,反過來對著規模大得多的摩通指指點點,很難叫人不去懷疑高盛的私心,因此,更加有必要思考高盛建議摩通分拆的理據。

高盛認為,摩通分拆業務,集團各業務合計的市值,有望膨脹最多25% (估計市值膨脹 5% 至 25%),較目前單靠業務之間的協同效應享有更多利益,對投資者而言更加吸引。

自2008年金融危機後,美國監管機構已無法再容忍「大得不能倒下」(Too big To Fail)的金融系統性風險繼續存在。美國監管機構因而對大型銀行提出更嚴格的規範,對於規模更大、業務較複雜的銀行,罰則會更加重手。例如聯儲局去年 12 月要求大型銀行持有更高的資本水平,據此,摩通因為規模較大的關係,資本水平必須足以覆蓋風險資產的 11.5% ,這個比例較同業美國銀行,高達兩個百分點。假如銀行規模能夠透過分拆而變得細小,系統風險理論上將會下降,監管機構自然不會處處找麻煩。

況且,摩通集團目前體型太大,業務與業務之間表現參差,互相抵銷提振股價的作用。去年摩通股價僅升 7% ,跑輸標普 500 指數 (摩通股價表現僅及美銀升幅的一半、而富國銀行去年全年累計升幅則達 20%)。

根據高盛的構思,摩通可以考慮「一拆四」:包括一家規模最大(市值約 1 千億美元),利用分行網絡專營消費者業務的公司;其次是分拆紐約的投資銀行業務(市值接近1千億美元);第三家獨立分拆的是資產管理公司;與及最後分拆的商業銀行。當摩通分拆成多家獨立公司後,按規例要求的資本水平隨之下降,這樣將直接有利於摩通提升股本回報 (ROE)。

另外,高盛亦建議,摩通可以考慮「一拆二」的方案:包括稱為 New Chase 的傳統業務(貸款、信用卡、分行業務);與及稱為 New JPMorgan 的投資銀行(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基本上這個方案就是讓摩通重返撤銷Glass Steagall Act前分家的狀態。高盛估計,「一拆二」方案可為摩通提升價值 16%。

不過,摩通分拆亦涉及一定成本與風險,包括目前集團有 60 億美元盈利來自協同效應的貢獻。然而,「超市型」銀行模式所製造的協同效益,正隨著銀行各類監管條例不斷收緊而減弱。

因此,高盛建議摩通拆骨,有其合理可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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