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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 星期一

財經評論 2018年7月23日

財經評論 2018年7月23日

財經評論:租霸出沒注意


■正值傳統的暑假租務旺季,業主出租物業要慎防遇上租霸都。 資料圖片



正值傳統的暑假租務旺季,業主除了計算加租幅度外,慎防遇上租霸都是相當重要。

近日討論區上看到一則題為《租客幫我裝修,要我畀錢》的貼文,內容提到房東的單位無論內籠、家電一切正常,不過租客在其不知情下,丟了

原有的傢俬,甚至出錢裝修單位後,要求房東支付該筆費用,不過該房東似乎未有打算付錢。

先不論事情的真偽,如果有房東遇著這類租客真是「唔知好嬲定好笑」,因為合約上理應會列明「退租時要還原單位原狀」,所以最後該租客照道理要再花錢還原單位。

但上面所指的是正常情況,因為難保該租客是租霸。租霸令到不少房東出租單位後擔驚受怕,他們除了搞破壞外,甚至可能拿走單位值錢的財物,更離譜會刻意堵塞單位的汙水渠,最後業主無奈要付錢維修單位。

租霸可惡之處,不單是對單位的破壞,而是因為租客是受到多項法律保障,令經驗老到的租霸往往對單位「發洩」完後,仍可逍遙法外。比如租客遲遲不交租,因為只屬民事個案,房東就算報警都沒用,即便從民事程序追討,先不說打官司需時多久,最終勝訟,房東還要自行找租客追數,最終找不到亦未必可收回欠款;房東亦不可強行逼遷,因為又可能構成滋擾罪行。所以房東出租單位真是要求神拜佛避免遇到租霸。

其實房東簽約出租物業前,最好與租客見面溝通,有初步了解,起碼知道自己租予有經濟能力的人,減少拖租、欠租的情況;而所簽的租約亦應列明單位內維修、損毀等費用的責任,保障自己。

記者:葉煜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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