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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6日 星期五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9年7月26日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9年7月26日


政府應減輕人民的痛苦 而不是為人民謀幸福


政府應減輕人民的痛苦 而不是為人民謀幸福
昨文介紹卡爾•波普的斬件式的社會改革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這個概念源自他應用在自然科學的「試錯」理論。既然人類在自然界只能透過不斷「試錯」與「

證偽」,去增加對「甚麼是錯的」的認識,人類在進行社會實踐時,亦應該遵循這個原則。所以,社會科學的任務不是尋求如何掌握社會的整體,以便對社會進行一場烏托邦式的全盤改革工程,令社會可以改頭換面,比較可靠(容易有實效且風險少)的做法是逐個、逐步、溫和地治療社會的弊病。

斬件式社會改革工程與烏托邦式的社會改造工程的最大分別是目標不同。後者常宣稱:將「最大限度地增加最大多數人的幸福」;而前者的目標只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的痛苦」。

表面上看來,能過幸福的生活似乎比只能過沒有那麼痛苦的生活更為吸引。如果想爭取人民支持的話,承諾為人民謀幸福當然勝過承諾為人民減輕痛苦。所以大部分政黨都會提出一份烏托邦式的社會改造工程,以誘使人們的支持。

然而,卡爾•波普卻認為烏托邦工程是虛偽的,騙人的。因為幸福是一種個人的感受,只能夠由個人自己為自己的幸福下定義,並透過個人自己的努力去獲得之。由政府代勞提供的幸福,即使正中下懷,感受也大打折扣。況且,由政府提供的幸福,只能是集體化的幸福,千篇一律,不可能有特殊(政府不可能對你比對其他人更好)。所以,由政府提供的幸福,只是《動物農莊》式的。這樣的生活,單調乏味猶其次,最要命的是政府常會入侵公民的私人空間,現實是一個以為人民謀幸福為己任的政府,常為人民帶來無法言傳的痛苦。

另一方面,要為痛苦下定義就比較容易。譬如挨餓、受凍、被束縛、缺乏休息、得不到治療等,都是大多數人都認為是痛苦的事情,不會像幸福那樣因人而異。因此,人們對痛苦產生的原因,痛苦呈現的各種形態,以至消除痛苦的有效方法,都會較容易取得共識。有了共識,才可以制訂相關的政府政策。而政府亦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社會的弊病都一下子治好,而只能按社會發展及政府手上的資源,逐步分批去解決。所以這類改革工程只能是斬件去完成的。要求政府拿出一套全盤性的解決方案是不切實際的;很可能只是反對派企圖人為地擴大社會矛盾的伎倆吧了。

檢驗社會科學理論需在社會人群中進行,而非在實驗室進行;社會環境複雜多變,且拿人做實驗,會造成不可預知的傷害,所以應該謹慎一些;小規模斬件式地去做,可以做得更準繩,一錯就可以調整,對社會帶來的風險會更少。

此外,卡爾•波普之所以選擇用斬件式而不是烏托邦式去進行社會工程,是因為前者較能保存文化傳統,而後者則無法避免社會動盪。革命者通常會為了加快速度與做得徹底,而不惜使用暴力。近日香港弄得這麼撕裂,暴力日增,就是因為有人不滿足於斬件式社會改革工程,想用革命的方式一勞永逸地去全盤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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