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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8日 星期四

HEA富專欄 - 郭釗 2020年6月18日

HEA富專欄 - 郭釗 2020年6月18日


廣州使用權公寓陷阱位
如有留意大灣區房產,應該知道「公寓」與「住宅」的分別,一般公寓屬商業產品,多數地方不限購,偏向投資性質,有產權證。但近兩、三年,廣州出現不少「使用權公寓」,此類別房產的崛起,源於政府鼓勵農村拿地跟發展商合作,建設成寫字樓吸引企業進駐,以廣州、佛山作為試點,但由於

灰色地帶,有發展商改建為可用作住宅的公寓,因涉及違規,不能取得產權證,賣不出去套不了現。故以使用權的形式出售,即超長租約,一般30年至40年不等,價錢低、易入手為賣點,加上位置不錯、裝修時尚,個別包埋五年反租,係咪覺得好穩陣呢?

最近番禺有個公寓盤,位於商業區,附近有地鐵站,交通方便,廣告寫總價28萬人仔起,價格比周邊的住宅和公寓都要低很多,聽落好似幾筍。實情此項目是複式產品,但不同於一般公寓的買一層送一層,而是雙鎖匙結構,分開兩層來賣,一層總價約30萬,規定買一套兩層,總價為60萬左右,好明顯廣告係有誤導之嫌,而經紀話一層300呎單位,每月可收3,000人仔租金,但實情2,000人仔都有點勉強,唔熟好易被水。最大問題是,買家所簽訂的是30年使用許可權的租賃合同,個人無法取得產權證。首先,沒有產權證,就算房產升值都跟你沒有關係,轉手亦受限制,租賃期間如發展商走佬、房屋拆遷、土地被收回等,風險自理,維權困難。另根據《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部分沒有法律保障。但講還講,只要價格吸引,一樣大把人買。

作者為《HEA富學》作者,Finsight ED founder
www.finsight-ed.com
https://www.facebook.com/heaology.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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