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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談財經 - 胡孟青 2015年6月25日

談財經 - 胡孟青 2015年6月25日


談財經 - 胡孟青
如何為同股不同權開綠燈
2015年06月25日


港交所已完成同股不同權首輪諮詢。(資料圖片)





比起阿里巴巴,阿里旗下螞蟻金服無論在戰略價值及盈利增長潛力均更重要及巨大,中國可讓阿里到美國上市,惟未必再有條件讓螞蟻流向海外。以A股市盈率及市值,以至股民對新興經濟股

胃納,內地股市食得起很多隻螞蟻金服集資上市,惟對現有或潛在股東、以至公司來說,單在一個缺乏國際投資者參與的市場上市,未必是好事,尤其估值或被長期扭曲。

阿里巴巴與港交所(388)就同股不同權架構的諮詢算有極大關連;沒有前者在港上市的不獲豁免,就未必有公司架構討論。最諷刺的是市場對同股不同權有極大抗拒,某程度是阿里上市前在個別問題的管治受批評,尤其是當年有關支付寶股權轉移引起的風波。

首階段同股不同權諮詢僅在大命題諮詢初步意見,惟結果顯示市場對是否對某些公司提供豁免特權及在甚麼先決條件下予以豁免,似談不上有大多數共識。失去阿里對港交所來說或事關重大,但對其他市場持份者暫沒甚麼大不了。

凡事可變,但現實是若引入同股不同權,牽涉公平性問題;何解很多公司曾被拒,新加入者獲豁免?的確經濟發展模式大變,科網、新經濟抬頭,因應形勢提供彈性,但如何定義新經濟公司?阿里巴巴和百度相對容易,但由舊經濟轉型至新經濟的是否適合呢?尤其很多公司僅以概念為名,博大霧為實。港交所擬豁免參考準則是在市值上設較高門檻,這雖可將有欠實力及紀錄公司排除,但市值多少視乎估值,變相鼓勵高估值公司出現以獲方便。

港交所在首份諮詢埋下伏筆,採取先易後難策略,特別強調兩點:一、讓第二上市公司採取同股不同權;及二、撤銷第二上市公司業務必定不可在大中華地區的限制。明顯後者為阿里及其他在美上市的中資科網公司開路,在最短時間可到港第二上市;並基於本港不屬第一監管地,爭議較細。一旦放鬆規則,理論上Google、Facebook等可來港第二上市,某程度更是一個聰明布局。港交所可打破多年海外巨企上市悶局,亦提供一批真正科網公司供投資。其次是有關同股不同權的引用予外界印象是純粹遷就馬雲為首的中資科網公司,導致抗拒較大。但如由美國知名外援打頭陣,抗拒或大減。惟仍要解決第二上市公司股份交投長期低沉困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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