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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利字當頭 - 利世民 2017年1月3日

利字當頭 - 利世民 2017年1月3日


利字當頭:
新聞「定價」應有異


■新聞應被視為服務,並以「歧視性定價」來賺取最多收入。 資料圖片



舊同事月華有份發起的「眾新聞」早兩天開張大吉,頭炮揭發UGL事件餘波未了,足見一眾新聞界前輩出手,還是有一定的份量。

「眾新聞」的宗旨是要在沒有財團支持下,做出優質的新聞。有人懷疑,單靠

眾籌和訂戶,是否夠營運一家媒體。其實,所謂的business model,說到底就是「如何將價值轉化成收入」。

「眾新聞」的報道,價值無庸置疑。可是資訊作為商品,最大的問題是,價值隨時間貶值;今時今日,在一、兩小時之內,甚麼重要新聞都會被轉載。

再者,新聞資訊有種特點,就是越多人知道的事,價值越低。所以其中一個合理的「歧視式定價模式」,就是向一少部份對新聞資訊價格需求彈性最低的,例如政府、其他新聞機構、大企業等,收取極高的溢價,以換取「早知30分鐘」的優勢。事實上,對政府和大機構的公關,可以比別人早半小時知道新聞內容,就已經有足夠時間準備回應。

當然,這個模式適用於所有在網上24x7營運的媒體,說不定《蘋果日報》也可考慮。當然,這種營運模式,最大的道德問題在於,在不少傳媒工作者眼中,所有讀者觀眾的知情權都應該是均等,不應該有如此差別。

另一個令傳媒工作者感到不安的,就是怕在這個模式下,獨家新聞會被競爭對手偷去。不過,要是新聞機構賣的是新聞而不是點擊率,被人偷去獨家也沒有甚麼大不了。畢竟,新聞作為商品的日子過去了,新聞應該被視為服務;服務,就應該以歧視性定價來將收入最大化。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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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二、四刊出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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