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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3日 星期五

財經評論 2017年2月3日

財經評論 2017年2月3日

財經評論:
TVB回購欠交代


■TVB在即將舉行的股東會上,有責任為借錢回購作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



上月電視廣播(TVB,511)公佈,擬斥42億元向股東回購最多逾三成股份,變相令中資代表黎瑞剛免費增持TVB,背後更涉及去年10月公司罕有發行一批年息3.625%的5億美元(約39億港元)擔保票據

。當中的前因後果,TVB似乎欠投資者與票據持有人一個交代。

TVB年報顯示至2016年6月止,有約25億元現金,即使近年盈利能力大不如前,仍無甚必要發債。TVB當時解釋發債主要是為了發展數碼媒體業務及應付其他資本開支,合理估算TVB準備大搞OTT業務,但其實要發展OTT頂多10億、8億元,即使動用公司現金投資,都仍有10幾億元在手,為何要借40億元呢?

舉債金額咁啱與三個月後準備回購所需金額相近,一名在TVB打工多年的前高層向筆者直斥,TVB管理層不誠實、有欺騙投資者及公眾之嫌,筆者打圓場,人家都有講明會將集資所得應付其他資本開支,況且目前又未披露回購所需的42億元資金來源如何分配,炮轟公司欺騙投資者似乎有點衝動,但在即將舉行的股東會上,TVB管理層有責任講解清楚。

此外,TVB早前才發出上市以來首次盈警,加上發展OTT的前期投資,短期盈利能力難以改善,今年起五年每年多添一筆1.4億元的利息開支,除了開源,不難想像公司會考慮節流(不一定等於裁員),員工士氣將如何?不是管理層隨便說句要「由以傳統廣播電視為主而發展成新媒體、跨地域的多媒體電視台」就算。

最後想談談坊間有些評論指TVB有機會賣盤甚至私有化,引用一位在電視業界打滾多年的老友意見,在商言商,TVB對黎瑞剛來說仍有相當品牌價值,何需賣盤?政治層面方面,大手回購之後,其相關人士的持股已去到四成多,只要逐步增持至逾五成,已有絕對控制權,可向大大交代,犯不著搞私有化激起民怨。

記者:石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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