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授論經濟 - 蘇偉文 2014年2月6日
社會企業責任小店企業大不同
最近有一家跨國連鎖漢堡飽餐廳加價,自然也受到了尊貴的民意代表大肆批評,說是不體恤基層生活,是缺乏企業社會責任的行為。其實近年各種生意要素的價格都在上升,漢堡飽餐廳面對租金、工資和食材價格的增加,平情而言的確有加價壓力,我們總不能要求該漢堡飽餐廳以虧本形式來經營。另一方面,坊間又有報導一些具人情味的個案,一些專門經營街坊生意的小店,卻願意用低價、甚至是免費的餐食來幫助有需要人士,對比之下好像有兩個不一樣的做法,這是否代表小店就會有企業社會責任,而連鎖店就賺到盡?
其實一家企業會否對社會承擔責任,取決的還是管理人員的心態,小店或是大企業都是由人來管理,一家小店的店主一樣可以賺到盡,一些左鄰右舍茶餐廳的加價速度和幅度,並不比跨國連鎖漢堡飽餐廳的少。
小店的特質是店主和管理人員都是同一人,當管理人員決定少賺一點,企業所損失的自然會由店主全數承受,管理人員的決定便可以快很多,因為一個決定的後果是由店主自己承擔。大企業由於股權分散,管治權和擁有權並不完全重疊,管理人員若是實行對公司盈利有損,但對社會有利的決定,便不能馬上進行,起碼也要得到企業股東的認受,否則管理人員便有被指失職的可能。
所以大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一般會傾向具體化,例如企業種植了多少棵樹木、進行了多少的義工時數、向註冊慈善機構捐贈了多少金錢等等,但要大企業進行小店的人情味行為,在體制上卻並不容易,這是一個營運模式不同的結果,不代表小店就一定比大企業更有企業社會責任。
問題是,目前的大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取態,是有比較屬於應酬式的傾向,真正抱著「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企業並不太多。近年管理學的一個思潮,是強調企業要可持續發展,在企業社會責任上有較多的專注,未來的企業在社會責任上的承擔將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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