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4年3月24日
C觀點 - 施永青
李嘉誠有氣 商界也有氣
2014年03月24日
和黃出售24.95%的屈臣氏股權給新加坡的淡馬錫。在談到這件事的時候,李嘉誠心中明顯有點氣。他說:「你哋成日鬧周圍都是李氏嘅(指控李嘉誠壟斷市場,港人沒有選擇),我縮細啲(賣掉部分資產)係啱嘅。」
從這個角度來看,李嘉誠賣屈臣氏股份除了是商業決定外,多少是想對社會上的仇商,尤其是仇視李家的情緒作點回應。香港人既然這麼不喜歡我,我為何要留在這裡討人厭?我給人妖魔化,傳媒還拍手叫好,沒有人肯為我說句公道話,我對香港的感情怎會不被傷害?既然有人說,有本事就離開香港,看看外國有沒有香港這麼容易賺錢;那我就去外邊挑戰一下自己。
李嘉誠若然有這種想法,亦是人之常情,商界持類似想法的人亦很普遍。日前,我出席一個商界的活動,席間不約而同地談起社會上的仇商情緒,而且心中都有點氣。
他們認為:出現貧富懸殊的情況,並非商人弄出來的。商人原先與普通人沒有分別,不少商人以前也捱過苦,只是他們掙紮成功了,從而改變了自己的境況。難道他們不應該掙紮一下嗎?他們賴以成功的遊戲規則可不是他們自己訂定的,而是人類在歷史發展中演變出來的;他們能夠成功地跑了出來,有何罪過?
於商界而言,他們最珍惜的,當然就是這套令他們可以脫穎而出的遊戲規則。這套遊戲規則中最根本的一條,就是對私有產權的保障。因為,只有在產權獲保障的情況下,交易才可以進行,市場機制才可以發揮作用,社會資源才可以得到合理的分配與有效的利用,經濟才會有增長,人民的生活才可獲得改善。
然而,令商界感到憂慮的是:私有產權在香港已不獲尊重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套新的集體主義的道德價值。社會上經常有人打著社會整體利益的旗號,要求產權擁有者,放棄他們現在法律制度下享有的權益。譬如:
店舖的業主應有權選擇租客,以及決定他願意接受的出租條件;但現在有人要求他們把店舖租予服務本地人的商戶,不應服務遊客。
土地的擁有者應有權按現有的法規去作發展;但有人卻可以打著社會整體利益的旗號,企圖阻礙私人發展。他們主張的那套,不一定沒有道理,但他們應該先立法,才執法,不能靠「人多勢眾」,用輿論施壓。
機構的擁有者,應有權選擇僱用甚麼員工,以及用甚麼方式去經營自己的業務,只要不違背現有的法律就可以了;但現在社會上常有人在法律之外,另定一套更高的政治標準與道德標準,要求機構的擁有者就範。
這些新的理念,不但損害了產權擁有者的利益,而且會令香港偏離原先發展得相對成功的道路。發展下去,營商的環境就會受到破壞,資金就會選擇放棄香港。屆時,那些誇誇其談的政客,亦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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