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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財經評論 2016年1月15日

財經評論 2016年1月15日

財經評論:投票顧問風波


■恒大地產狀告沽空機構Citron,是質疑市場意見領袖是否可信的例子。 資料圖片



港鐵(066)為高鐵封頂包底及派特別息議案年廿三(下月1日)表決。高鐵已是眾矢之的,而且港鐵實物股東逾廿萬,眼見去年底小超人李澤鉅首次操刀主理的長建(1038)、電能(006)合併,被獨立

投票顧問ISS、Glass Lewis齊齊反對,結果第一擊失敗收場。相信港鐵管理層不敢怠慢,應該正趁股東會前馬不停蹄遊說。

到底投票顧問有多強大,連小超人都敗陣?
歐美機構投資者因政府企業管治要求嚴格,變相每股、每事都要投票,但基金怎會夠時間逐項議案、逐間公司研究?於是投票顧問行業80年代起應運而生,現時由美洲雙雄壟斷,鼻祖ISS擁逾1,600間機構投資者客戶,獨霸全球近六成市場。

2003年成立的Glass Lewis亦有1,200名客戶,合共代表逾25萬億美元資產。尚未計各地本土機構,如主理歐洲的PIRC、瑞士Ethos、法國Proxinvest、德國IVOX和DSW、印度IiAS、InGvoern、SES等。

戰況如何?曼克頓研究所James Copland研究發現,蒙ISS「應許」的議案,可增加15%勝算;相反,被ISS反對的議案,股東投反對票亦增加17%,形容ISS「只有600名職員、經費微薄的馬利蘭州小公司,儼如坐擁15%市場。」(註:ISS網頁顯示職員逾900人。)

公信力惹質疑
不過投票顧問一行從來只靠自我監管。近年各主要市場均要求規管投票顧問,要求他們公開研究報告、研究方法和財務狀況。尤其他們同時受聘於上市公司,就改善企業管治提供意見,為股東評判同一批公司的議案時,難保沒有利益衝突。

這漸漸鬧到美國證監會、歐洲ESMA都出手研究規管。學者建議簡單地限制(美國)養老金、基金尋求顧問投票的比重,逼使基金只在對投資價值具重大利益的議題上,才把投票權外判。

這無疑是斷人財路,顧問們紛紛呼冤。Glass Lewis自認細佬,影響力遭誇大(overstated),而且研究多數依靠公開資料,盡量不接觸公司管理層避嫌(相反,ISS傾向約談管理層),因此反對設法定機構規管行業。去年底Proxy Insight亦幫腔,調查中只有五分一投資者順應顧問意見投票。拉鋸今年待續。

回到香港,恒大地產(3333)狀告沽空機構Citron、證監會對決評級機構穆迪,處理的實是同一命題:既為市場意見領袖,其意見是否真誠可信。即使是挾打假之名篤爆黑心民企的渾水、Glaucus,亦明言靠沽空圖利。權威總有自己的agenda,對他們的意見,還是避免跟車太貼。

記者:黃翹恩
參考資料:
-Copland, J.R.“SEC Needs To Rethink Its Rules on Proxy Advisory Firms,” Washington Examiner. July24,2014.

-Glassman, J.K.& Verret, J.W.(2013)"How to fix our broken proxy advisory system", Mercatus Research, Virginia, USA: George Mason University.

-Katz, D.A.& McIntosh, L.A.(2014)"Corporate Governance Update: Important Proxy Advisor Development", New York Law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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