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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8日 星期四

貸評山下 - 黃元山 2016年1月28日

貸評山下 - 黃元山 2016年1月28日


貸評山下:如何達至財務自由


■儲蓄計劃會因人的思維及人生階段而改變。 資料圖片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剛做了一個「香港理財教育狀況研究」,了解低收入家庭及在職年輕成人的理財認知和需要。筆者有幸獲邀擔任該研究督導委員會召集人,而筆者認為這個研究非常有意義,因為雖然低收入家庭可運用的資源有限

,但就更應該透過制訂預算和妥善管理金錢以改善財務健康,長遠而言甚至可以累積資本,做就上遊機會,達致扶貧及防貧效果。

儲蓄是投資重要的一環,但問題是,究竟要儲蓄多少才夠呢?答案當然是越多越好,不過,也有一些簡單的法則可以作為參考。

兩種儲蓄方法
例如,談到個人理財,其中有一個所謂的「50/30/20分配法則」,此法則是把每月家庭總收入劃為3份:(一)50%收入用於「必須」,如住屋租金、水電費、交通運輸、生活用品等開支;(二)30%收入用於「欲望」,如購物、旅行、養寵物、外出用餐等娛樂消費;(三)20%收入用於「儲蓄」,如直接儲蓄、投資甚至償還債務。

筆者認為,該法則提倡儲蓄率達到20%是個不錯建議,但一定有些人會希望能夠儲蓄更多錢;另一方面,把50%收入用於一些必需品上,又會有些人覺得50%看起來很多,其實可以減少比例;又或者是,有些家庭覺得50%不足夠應該日常生活的基本開支。由此可見,「50/30/20分配法則」屬於一刀切做法,它是理財計劃的起步點,但始終每個人的財務狀況都有不同,未必適用於所有人身上。

其實我們可就同一個問題,但轉換成一種數學方法來思考——假設儲蓄的核心價值是為了探求「個人還需要多久才能達到財務自由(financial freedom)」?這可以利用「4%約數準則」(4% withdrawal rate rule of thumb)獲得答案。首先,計算你每年的生活開支是多少錢,然後把每年支出除以4%,就能計算出你實現財務自由的所需金額。

舉例,某人每年的生活開支需要花費75,000美元(含稅),則需要儲蓄1,875,000美元(75,000美元除以4%計算);接著是根據現時的儲蓄水平,以及預計的投資回報率,計算需要多少時間才能達到目標。

然而,儲蓄計劃會因人的思維及人生階段而改變,而且現實與理想永遠有美麗的距離。「50/30/20分配法則」和「拇指4%迴避率規則」都是計劃理財的兩種方法,但筆者認為,基本的賺錢能力,透過投資所獲得的被動收入能力,各樣必須或非必須的開支,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個人達到財務自由的時間長短。

因此如何把「理論中的規則」與「現實中財政狀況」磨合,在支出上作謹慎選擇,在儲蓄方面作出最佳分配,才是重點。以美國人為例,他們也有理財計劃,但同時存在「先使未來錢」習慣,這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沒有錯對之分。說到尾,你要在甚麼時候達到財務自由目標,取決於你運用金錢的優先權。

黃元山
大學教授、國際投行前董事總經理
本欄隔周四刊出

黃元山
wongcomment@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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