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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8日 星期四

投資二三事 - 周顯 2016年1月28日

投資二三事 - 周顯 2016年1月28日


周顯 [昔日新聞]
》 周顯:股民未絕望 跌市未夠喉 (2016/01/28)
周顯:股民未絕望 跌市未夠喉
2016年1月28日
【明報專訊】由於股市大跌,所有朋友都死得只剩下一口氣,是個活死人了。一名經紀同我說,很多客戶都問他,究竟怎麼辦,何時跌完?







我的回

答是,通常股民這樣問的時候,股市還未跌完,要等到他們完全死心,完全不問的時候,才是真正的熊市完結,在我的作品中,這叫做「禁室培慾」,即是對人生已經完全絕望了,關注的已經不再是能否獲救,而是今天吃的是什麼飯菜,電視的節目好不好看,諸如此類。

近期最豬的轉貼莫過於大陸的那名律師陳光武,被報紙訪問時說,桂民海在2005年醉駕撞死人時,中國並沒有醉駕法(按﹕醉駕法是在2011年通過的),也沒有醉酒的國家標準。這居然還有不少香港人讚賞和轉貼,可知這個城市的人的智力程度。

駕車撞死人 有冇飲酒都係罪
查有關醉酒駕駛的法例,不論在世界哪個地方,主要是懲?擉漕黹s超標,但卻並沒有觸犯交通法例的人。這即是說,只要你喝醉了酒,開車便是犯法,不管你有沒有犯錯,開得多麼守規矩,都有罪。

但是,在沒有醉駕法的任何國家,只要開車撞死人,就是司機的疏忽,不是路人的錯,不管有沒有喝酒,都是有罪,都有可能被判坐牢。

桂民海在撞死沈晏嬋案件初審時,法官是判雙方都有錯,因為沈晏嬋是橫過馬路,桂民海雖然醉駕,但卻無罪,所以根本與醉駕無關,自然不不涉及醉駕法。後來沈母在實地做了多個實驗,去證明桂民海當時是超速了(不是87KM,而是110以上),上訴才判決桂民海有罪。

當然了,對方橫過公路,自己則超速駕駛,這是犯了「交通肇事罪」,被判兩年但緩刑,這是不是太重,就是另一回事了。不過我認為,此案桂民海已經「坦白從寬」,把所有他聯絡的人等和秘密都已供出來,就是坐牢,相信也是在賓館坐的那種,而且很快就會保外就醫,至於他欠沈家的100萬元,相信也會有人為他搞掂,不用付一分錢。

[周顯 投資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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