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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6年5月27日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6年5月27日


C觀點 - 施永青
小心以假身份證行騙
2016年05月27日



經濟下行,騙案增加。日前有一宗案件,騙徒以假身份證扮業主賣樓,騙去真買家近三百萬元。若非真業主尚有約六百萬元按揭未供完,樓款中的一大部分被律師扣下用來贖樓,買家的損失可能近千萬元。

以這種方式行騙,本小利大,估計今

後還可能會陸續出現,所以有需要讓讀者知道騙徒的具體行騙方法,以免有人再次上當。

電腦科技的進步,已令製造假身份證比以前容易,而且可以做到假可亂真。買張假身份證,不外一萬幾千吧了,這樣的起步「投資」,騙徒樂於付出。

 
騙徒取得假身份證後,首先要騙銀行;要開了銀行戶口之後,才可以騙大錢。大額交易一定以支票進行,有銀行戶口才可進行支票過戶。物業交易銀碼較大,故常被騙徒利用。他們以假身份證扮業主,用一個較廉宜的價錢去吸引買家。由於現時樓市下滑,市面上間中會有「跳樓貨」,買家容易信以為真。

 
騙徒會揀一間有租客的物業埋手。若果買家是投資者,會看租金回報,不一定像用家那樣,堅持睇樓。尤其是一些屋苑型的物業,只要回報率吸引,投資者不看也會買。

 
其實,騙徒要解決安排睇樓的問題一點也不難,找間商舖來賣就可以了。店舖平時開門做生意,叫投資者扮顧客去觀察一下便是了。

用作行騙的物業通常都有按揭,假業主就可以說樓契在銀行手裡,被委託代辦樓宇買賣手續的賣方律師,自然會寫信去銀行調借樓契。銀行見有律師樓擔保,通常都會放行。當買方律師收到樓契後,只要認為業權沒有問題,就會放錢給賣方律師,而賣方律師就會把樓款先用來贖契,餘款就會給假業主。假業主便第一時間把錢匯去外國,然後遠走高飛。

 
最近的一宗騙案,經手的地產代理正是我公司中原地產。有傳媒把矛頭指向中原,因為假業主是中原介紹給買家的,中原有責任驗明業主身份。我同意我們有這方面的責任,但我們在這件事上,已做足監管局的要求;我們有去土地註冊處查明業主身份,亦有要求業主簽署相關的法律文件。我們沒有做好的,是沒有發現賣家的身份證是假的。

 
然而,被這張假身份證成功蒙騙了的,可不只是中原一家。還有一家銀行(香港最大、全球皆有分行)與三家律師樓(分別代表賣家、買家與銀行;前兩家是本地的,後一家更是國際知名的大行)。我沒見過這張假身份證,但若果它能連過五關,相信仿真度不會做得太差。

 
在一般人心目中,銀行與律師樓的專業度,不應比地產代理差,在這件事件中也有一定的責任;但傳媒卻只敢在報道中指名中原,有些還放在首頁頭條;但對那間銀行與三間律師樓,卻完全不敢觸及。香港人能真的相信,這樣的傳媒會真的不畏權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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