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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地產潮文 - 地產小子 2017年11月16日

地產潮文 - 地產小子 2017年11月16日


地產潮文:積金供款寧願置業


■假如市民可動用強積金支付首期,就可透過置業令個人資產有實質增長。資料圖片



最近在茶餐廳與友人傾談樓市,聽到有位師奶在高談闊論自己如何在物業投資市場贏錢,還指出公屋實用呎價也動輒超過萬五元,她認為政府應該考慮讓首置者等動用強積金結餘資助買樓;侍應答嘴

說,樓價高企加上強積金結餘不多,對置業幫助根本不大。無可否認,香港有別於新加坡,新加坡公積金的僱主與僱員供均比例高逾三成,並且已經劃分置業、醫療、退休等不同用途,即使部份公積金已用作置業,仍有餘錢作退休之用。與此同時,新加坡組屋價格遠較香港的出售公屋居屋「可負擔」,令香港打工仔即使動用強積金,亦難以買樓。

香港人對強積金早有微言,不少基金扣除管理費後回報極低,亦有基金受託人被質疑管治水平未達標,加上與遣散費對沖等現行制度,才令打工仔的強積金被蠶食而結餘偏低,最終形成「結餘不足以置業」的結果。假如市民可選擇動用部份強積金支付部份置業首期或雜費,就可透過置業令個人資產有實質增長;基金受託人亦要面對更大競爭,而降低基金管理費及雜費,並提升管理表現,盡量將更多回報留給市民。

當目睹近年買樓的人都賺得和味,再想到強積金被管理費蠶食,如果命運能選擇,打工仔會寧願把血汗錢交基金管理費,而老來幾乎一無所有?還是會置業令自己老來至少有瓦遮頭,幸運的話還有一定資產?兩者之間,相信打工仔都會懂得選擇。強積金買樓,是否可行固然要考慮,但最重要的是讓市民有選擇如何運用自己錢的權利!

地產小子
http://propertykids.blogspot.hk
本欄逢周四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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