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透視 - 麥德光 2013年4月17日
即市新聞
17/04/2013 09:25
《港股透視-麥德光》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港股透視》香港證券市場的交易時間在2011年3月及2012年3月分別進行了第一
及第二階段的延長,使本地的交易時間與全球各地證券市場的交易時間更為可比,不再顯得交易
時間特別短,名義上加強了港股的競爭力,更重要是與內地證券市場更加緊密接軌,加強在兩地
雙邊上市的國企股的股價發現功能。此外,恆指與國指期貨買賣從4月8日起增加夜市,交易時
間長達6小時,與日市看齊。
*多勞少得*
港交所(00388)對股票和相關期貨交易時間作出的改革,動機之真誠應是無可置疑的
。不過,延長了交易時間是否帶來實質的好處,從實際的資料看是未見其利,卻增加了證券商的
經營成本及風險管理要求。經過兩個階段的延長交易時間舉動後,港股的成交並未受惠,回顧過
去3年的成交,2011年當港股每天的交易時間還是只有4個小時,平均每天成交是691億
元,之後兩年雖將每個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先後增加1個小時及半個小時,平均每天成交在
2011年與2012年分別只有697億元及539億元,今年首3個月的平均每天成交才顯
著上升到744億元。另一方面,恆指期貨夜市推出的第一個星期,夜市成交僅相當於日市的
2%左右。
*生產力後退*
將證券市場的交易時間延長,看似是大勢所趨,港交所豈能漠視世界的潮流。不過,若然港
交所不依此潮流,過去兩年沒有把交易時間延長,相信市場成交亦無顯著的分別。延長了每天的
交易時間但所帶來的額外成交卻不多,結果是大大拖低了每工時的平均成交,就算證券商的經營
成本大部分為固定開支,增加交易工時可對單位成本產生攤薄效應,但對總利潤貢獻仍不大,甚
至產生負面影響。觀乎期貨夜市推出初期的低成交水平,「夜期」更是勞民傷財之舉。從生產力
的角度看,一成不變地延長交易時間非可取之道。
*珍惜優勢*
港交所是擁有特許經營權的企業,目前之最大優勢是香港仍是國企海外上市的首選之地,而
難得的天時地利因素是內地的資本市場仍未完全開放,香港因而成為投資中國的最主要自由市場
,而內地逐步地放寬資金「走出去」,香港也扮演了重要的跳板角色。香港市場能否加強國企的
股價發現功能,最重要的關鍵不在於與內地市場的交易時間複合,而是兩地的股票有無對沖交易
的途徑。在目前制度下,同一家國企的A股和H股就算出現離奇的價差亦無可奈何。
*港交所宜主動創新*
港交所對交易時間的長短可以採取更大的彈性,如果每天成交持續在一定的高水平才將交易
時間延長;若交易縮小,則將交易時間打回原形。事實上,延長交易時間應是為了配合交易增加
,港交所似是將因果倒置。以目前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容量,成交多少絕不應受交易時間約束。估
計港交所終有一天與上海及深圳交易所融為一體,之前的表層接軌準備只屬「學術性」,港交所
目前的要務應是為人為己以利謀之,大前提是為整個證券市場帶來實際的賺錢商機。
《台灣工銀證亞洲(香港)總策略師-麥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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