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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2013年8月14日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2013年8月14日

把子女當作搖錢樹
我較早前的一篇「不要隨便增減給父母的家用」登出後,得到不少回應,有人認為父母把子女當作搖錢樹。究竟甚麼程度才算是搖錢樹?要求子女給予家用算不算是搖錢樹?要求家用是一個數額算不算是?要求幫忙供樓又是不是搖錢樹?

如果要主動要求子女給予家用,有多種可能。一是子女不懂得或是不願意給家用,這又涉及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子女會這樣想,是他們沒有能力?又或是父母在子女年少時可能灌輸了不正確的觀念,坦白一點,是自私的表現,從前父母供書較學,課外活動、補習旅行,無一不缺,現在父母年老了沒有收入,子女有能力的話,實在有一些責任照顧父母。即使父母有收入,子女在能力範圍以內,可以與父母分享成果,這是我為什麼說是自私的源由。

只是不是每一位子女也會這樣想,有些情況是子女食的住的也不錯,可憐的是父母連日常的生活開支也成問題。

比較複雜的情況是子女的能力有限,父母卻要求每月多少多少的家用,以至要幫忙供樓。子女在未有家庭時已疲於奔命,在結婚甚至是有了孩子以後,負擔就更加吃力。有時候很難說是誰對誰錯的,因為在購買住宅時,沒有考慮長遠的計劃,一如其他投資的計劃,如何出售,如何分擔利潤(或虧損),原來沒有想清楚。購買時子女是單身的,父母也有工作,多年以後,父母退休,子女結婚,各人的情況有變,但供樓的負擔依然,由誰去負責便成為討論甚至是爭論。

父母離世以後,他們的財富通常會歸給子女。子女感到父母把他們當作搖錢樹,相信是要求過於他們可以負擔的情況,這情況一如在女兒談婚論嫁時,女方的父母要求過高而令婚事吹倒。父母在子女年幼時的金錢付出,基本上是不可以利用財務上的NPV(淨現值)來計算回報,付出了便是付出了,更重要的是彼此有正確的金錢觀。

錯誤的金錢觀是,子女有能力也給得不願意。沒有能力的更會有「搖錢樹」的想法。父母應有合宜的想法,子女已付出了他們能力範圍內最好的予父母,便應適可而止。有富足的子女們可以爭著請父母吃飯,也爭著請父母出外旅遊,也有子女親自下廚,各式各樣,大家付得願意,也享用得快樂。有搖錢樹之想,相信與父母及子女一直以來的不正確觀念有莫大的關係。

李兆波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