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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3年11月11日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3年11月11日

怎締中國夢?


習近平提出中國夢,譏評者認為他發夢,馬雲在港演講,謂有人安於活在昔日的安逸,但他只求活在明日的夢想。

不是習近平與馬雲想?苦來辛,而是今時再不重新上路去建構未來,就會在沉緬於昔日的安逸中等死。習近平講的等死是亡黨、亡國,跟馬雲有相若想法的是微軟的蓋茨。早於20年前蓋茨講過,他擔憂一覺醒來,微軟要關門,20年後今天,就有股民叫微軟創辦者蓋茨下台,自己「關門」。時代在變,人家在進步,公司經營不變,會落後於對手,國家建制不變,會窒礙經濟發展,使到民窮、國弱,終亡,即公司執笠。

這些年來,筆者看了不少有關三中全會與中國夢的資料,由起初的找股來買,轉到要找哪些股來不買,是個很大的轉變過程,亦對習近平所講的中國夢,與亡黨、亡國,有更深刻的認識。當不少人還是停留在三中全會會針對環保、養老,看有哪些股可買時,《經濟學人》(Economist)則認為土地改革與國企改革將決定三中全會成敗,筆者就從這兩點講起。

啟動新土改以完成舊任務
有土斯有財,是中國人的觀念,新中國有過四次土地改革。
第一次土改是在抗日戰爭1940年代已進行,當時是迫地主減租減息,去改善農民生活。

第二次土改是在1947年,共產黨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改,開始充公地主土地,以實現耕者有其田。

第三次土改是在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全面充公地主土地,轉為集體所有,並建立人民公社,圖效法共產理想的1870年巴黎公社模式,去照顧農民的生、老、病、死、教育、醫療、福利等問題。

第四次土改,筆者認為應始於1979年,中國共產黨解散了人民公社,這是變相承認人民公社模式解決不了農民的生、老、病、死、教育、醫療、福利等問題。當時中央只是將土地機械性地按農民人頭均分,亦推出承包制,但土地擁有權則分為集體所有和國有,土地是不可以流轉、買賣,就算是有所謂買賣,也只是買出個使用權,一般為期50年,閣下今時在內地買樓,買到的不是地權,而是50年的使用權。

在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中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是想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所謂流轉,可看成是土地買賣,這是對共產公有制的一個徹底大改革。

第五次土改?習近平謂要好好研究土地流轉問題,李克強講要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農業部長韓長賦講農村土地流轉必須尊重農民意願。亦因此,一眾分析都認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或會啟動新土改,以完成1979年解散人民公社所尚未完成的任務。

國企改革亦是源於新中國成立後,由私人個體戶,到公私合營,轉到企業全面國有化,連到理髮店也是國企,但在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多勞並無多得下,農村與企業的生產力都下降到不可以養活國人的水平,所以國企亦開始了五次改革。

第一次改革是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擴大企業自主權,理髮店等民生企業由國營改回為私營,到後來就發展出有不少港男幫襯過的黃色理髮店,我們一班70年代的火紅港產學生,有機會見到一些國家領導人的子女,問他們為何新中國會容許黃色事業,而且是平到「兩蚊雞」,是否有失中國人尊嚴,他的答案是,今時中國窮,才有「兩蚊雞」,他日就不會是這個價錢。似乎在領導人的家庭討論中,也有討論到開放,自主與腐敗的問題,關鍵是價錢,不是本質,當年的中國人均產值是每天1.14元時,「兩蚊雞」一日接十個客,都提升了這些人的人均產值逾17倍。是可悲、可嘆,但卻是事實與無奈。

第一批出的萬元戶,是個體經營者,包括晚上賣艇仔粥、街邊賣乾炒牛河者,跟著就有不少國營企業的各路人才,下海創業,帶動不少私營企業的誕生。中國由私營到公私合營到國營,再轉回到私營、民營是繞了個大圈,走了彎路,亦使當時中國國力落後於港、台N年,所以鄧小平就講過要在內地打做N個香港,今年在上海成立的自由貿易區,應是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國企改革放權更進一步的體現。

第二次改革是於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所有權和經營權可以分開,進行國企這兩權分離,即是可以搵外人去經營好阿爺的資產,定出:「使國有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成為真正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權力、義務明確的法人實體。」結果是出現一些國企生產盲動,帶出龐大的三角債和庫存積壓過剩。

第三次改革是於十四屆三中全會中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重申:產權清晰,賣權分明,政企分開,管理科學。並發展出1994年的股改,將瀕臨破產的眾多國企,剝離一些壞資產然後上市,以當時正當的私人去買股,救贖國企,這就是今時中國股市的由來。

第四次改革是十五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國企改革目標,指出除國家特別規定自然壟斷行業和基礎產業等實行國有獨資外,其他絕大部分國有企業都要改造成具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隨著環球經濟與內地經濟改善,確孕育出了些國際級國企,亦且足夠的競爭力,可惜不少國企逐漸獨大,大到使十一屆三中全會想要的國退民進,變成國進民退。

第五次改革是由2003年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起,中央就提出深化國企改革,使多種資本(即是民資、外資)參股的股份制,爭到成為公有制去,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以從之要求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符合市場經濟需求,但這就需要打破既有壟斷集團的既有利益,反彈力度自然大。

深化國企改革細節待討論
今次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會否牽出第六次國企改革?不知。國資委曾想於今年上半年,推出有關深化國企改革的方案,但至今仍未出台,有傳是要於三中全會後,才會討論改革細節,這可以被看成是既有利益集團的反彈,反彈力度有幾大?會否一如2003年起的改革,勞而無功?亦不知。

已知的是,習李領導認為今時民眾的蛋糕是被有些人搶佔了,如何把民眾所應佔的蛋糕份額拿回來?而這個又將體現在國民收入的分配,不能再讓窮富差距再拉大,基本要體現在:勞有所得,居有其所,老有所養,怎做到這三有?等三中全會結果,明天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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