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國論企 - 黎偉成 2014年3月25日
即市新聞
25/03/2014 09:23
《談國論企-黎偉成》擴大銀行間人民幣兌美元浮幅須保均衡穩定
《談國論企》中國人民銀行於2014年3月17日起,把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
交易價浮動幅度由1%,擴大至2%,為執行總理李克強《政府工作報告》所提出的「擴大匯率
雙向浮動區間」的政策要求。人民幣兌美元匯價已中止自2007年以來幾乎升不停的態勢,亦
開始有跌亦有升,符合匯率邁向基本浮動匯制雙向發展的應有表現,需要指出者為政府力求
「要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基調,十分重要,否則人行很有可能如各國
央行一樣會採取維持市場均衡秩序的措施,乃可預期之事。
*暫行於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未及期匯保穩定*
人行是於3月15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4年)第5號》披露新舉,重點有
(一)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1%擴大至2%,即每日銀行間即期
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的交易價,可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對外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上
下2%的幅度內浮動,可以解讀者為:強化人民幣邁向基本上完全浮動機制的力度,而一個交易
日的可以容許的浮動幅度上下2%,在國際政治、經濟和金融情況處於正常環境時之常規外匯交
易環境底下,已是相當巨大波動幅度,可見央行的開放度、「容忍」度以至在銀行間市場適時適
度的監理能力。
至於(二)外匯指定銀行為客戶提供當日美元最高現匯賣出價與最低實現匯買入價之差,不
得超過當日匯率中間價的幅度由2%擴大至3%,此之特點為(1)指定的相關銀行於同業即銀
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的交易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轉嫁予其客戶,使買或賣即期外匯的投資者因浮
動幅度更大於銀行間幅度的買賣承擔和風險加大,而此一措施很主要(2)適用於外匯指定銀行
,而「指定」的銀行是不適用,好處為外匯指定銀行有數,可以受到即時的監理,亦為「試點」
改革開放之慣常做法。
最是重要之處,為此一做法(三)只是適用於「即期」外匯市場,即外匯期貨並不適用,使
人民幣擴大兌美元的浮動幅度政策性措施的改革,降低期貨買賣或然出現的炒賣對現期匯價造成
的壓力和衝擊。
此舉實為《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2014年重點工作第一條「改革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
任務「其中之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工作,特別是落實」保持人民幣匯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
基本穩定,擴大匯率雙向浮動區間,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政策性要求,要注意者為此為
三言中之「擴大匯率雙向浮動區間」,而人行《公告》的最是重要的前提為「保持人民幣匯在合
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所指的「基本穩定」的政策性基本要求為「合理均衡」,即要「合
理」,亦須「均衡」。
從人民幣兌美元匯價於最近一段期間的以自幾年累漲幅度可觀之反覆回落,多於走高的形態
,使境內、外投資者初步改變人民幣「必升」的不合理、不專業的「概念」。
*建立市場供求為基礎亦有管理作浮動*
以浮動匯率的基本定義作評釋,相信人民幣兌美元匯價於未來一段時間的浮動基調,該是反
覆向下的機會大於過去數年之持續不斷盲升,理由有(甲)外貿於2月份出現逆差凡229﹒8
億美元,與1月份有貿盈318﹒6億美元相減使1-2月份只有貿盈88﹒8億美元,相對於
2012年1月份及2月份分別增加之219﹒52億美元和152﹒5億美元累計達
372﹒02億美元,同比大幅減少76%,此之於浮動匯制底下對匯價所產之壓甚大。
(乙)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餘額,於2014年2月份達105﹒44萬
億元的同比增長12﹒5%,相對於同期的貸款餘額73﹒86萬億元的14﹒2%漲幅少增1
﹒7個百分點,可以解讀為(a)公司企業或個人投資者借取之款項瞬即使用,和(b)金融機
構的人民幣資金有所收縮,造成匯價受壓。
(丙)國際資金流向,亦漸次有改變,即自新興經濟體系源源不絕流向美元。
(丁)中國的公司企業受到政府支持作出雙向投資和發展之「走出去」,對美元的要求有序
地轉趨強烈,亦為人民幣兌美元價格反覆向下之因。
人行的《公告》前題亦十分明確地指出「當前我國外匯市場健康發展,交易主體自主定價和
風險管理能力不斷增強」,擴大匯率雙向浮動幅度,乃適時適度之舉。
相信人行在未來一段時間會強化必須的監理工具,讓人民幣兌美元匯價擴大浮動基礎下,有
足夠的維持市場應有正常秩序的能力。(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評釋專題之七)
《資深財經評論員黎偉成》(waishinglai210@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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