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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4年12月17日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4年12月17日

遠水難救近火的房屋策略
昨日運輸及房屋局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報告以及最新推行進度文件:

http://www.thb.gov.hk/tc/policy/housing/policy/lths/
整份文件,多是對以往的推算作出修正,十年建屋目標由長策會建議的47萬,增加到28萬,公私營房屋比例為60:40,並逐年檢視和更新需求。

報告內介紹了土地開發的程序:
研究流程包括規劃研究、技術評估、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估、初步設計等。當中,公眾參與活動需時至少1年。環境影響評估則需時至少2年完成,進行相關的研究往往需要3年或甚至更長時間才能完成。

制訂發展建議後,便會展開法定規劃程序,包括在有需要時修訂法定圖則。詳細的工程設計一般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這部分工作需時至少3-4年。此外,亦需要就道路工程、收回及清理土地進行法定程序及其他程序,包括為受影響人士進行登記,以及在符合相關資格時作出法定補償、特惠津貼和安置。

詳細設計完成後,政府須分階段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進行地盤平整和相關基建工程。完成收回土地程序後,才可展開如地盤平整、基建和建屋等有關工程,需時約5-7年完成。

總而言之,整個土地開發和房屋興建過程一般共需時11年或以上完成。

至於在已發展土地上對個別用地進行土地開發,開發土地的時間長短,須視乎個別用地的情況和涉及的程序而定,一般約為1年(非常簡單直接的個案)至5年(涉及某些技術研究和清理工作的個案)。

而議員所發動的不合作運動,比如在工務小組拉布玩程序,將議程調上調落,又會進一步拉長供應的周期。可是回頭一看,十年的建屋計劃,面對的是開發生地要11年,熟地也要1-5年。而現時政府以每個月數幅的速度批地,正是消耗現有的土地儲備,當這些現有地盤賣光以後,就要等這些經年才會出產的新土地。

而更長遠的移山填海,已經肯定是超出了所謂十年的目標之外,所以結論就是無論將目標加一萬還是減五千,都看不到解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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