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國論企 - 黎偉成 2015年1月23日
即市新聞
23/01/2015 10:29
《談國論企-黎偉成》中證監擴債券發行主體範圍至所有公司制法人
《談國論企》中國證監會於2015年1月16日所發布的《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最惹人注目之處乃(i)擴大發行主體至「所公司制法人」,意味在境內擁有公司制法人該
有發行公司債券的權益,為資本項目進一步開放的其中十分重要一步;同樣重要者為(ii)強
化持有人權益保護,和(iii)豐富債券發行方式、(iv)增加債券交易場所、(v)實施
分類管理等,都有助於活躍和擴大資本市場和社會融資規模,成拉動國民經濟中高速度發展的重
要力量。
*外資公司制法人該可發債強化資本市場發展*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18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
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幹意》(國發「2014」17號),關於規範發展債券市場總體目標
和按原有的規條作出修訂和即時施行,所修訂的多個主要內容有數:
予人以高度關注者當然為:第一條的(一)擴大發行主體範圍。《管理辦法》將原來限於(
A)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B)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和(C)證券公
司的發行,擴大至(D)所有公司制法人。此條最大的修訂和革新為「所有公司制法人」,我之
解讀,重點在於(a)所指的「公司制法人」,是冠以「所有」二字,即全部公司制法人都可以
成為債券發行主體,意謂包括在中國境內註冊為公司制法人的外資公司企業,也納入所擴大的範
圍,而非過去(b)僅止於境內的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的內企和證券公司,同樣重要者為(c
)「所有公司制法人」,亦可以解讀為容許境內非上市公司的「公司制法人」,只要符合規限,
便可以發行債券。
由是《管理辦法》不僅進一步開放資本項目,而資本市場的擴容更惠及境內所有的非上市公
司,使商業債券市場有相當可觀的發展動力和潛力。
另一個重點,乃(二)第七條的修訂,即使只是語以「強化持有人權益保護」寥寥數字,為
商業債券市場今後加大發展和成長力度的相當重要的基石,理由為證監會容許所有公司制法人」
發債,初期甚或未來一段時間也許會存在一定程度的良莠不齊的情況,故依法循規保護持有人權
益,很有必要。
此須與其他規條相配合,包括(三)第六條修訂之「加強債券市場監管」。《管理辦法》(
i)強化「信息披露、承銷、評級、募集資金使用等重點環節監管要求」,所涉者最首要當然是
發行債券的公司制法人,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師事務所、資信評級機構等,亦責無旁貸地
依法、服規,否則有可能負上刑責;並(ii)「對私募債的行政監管作出安排」,此點最重要
之處在於「私募債」,亦納入可發債的範圍,但不僅要屬於「公司制法人」,更會有具特別針對
性的’行政監管作出安排’,以減免此類債券所造成的或然壓力和衝擊。
*確切強化持有人權益保護始使債市更健康成長*
由是證監會的(四)第五條修訂,為「要實施分類管理」,同樣為必不可缺的相配合措施。
《管理辦法》的做法為,將公司債券公開發行區分為(1)面向公眾投資者的公開發行,和(2
)面向合格投資者的公開發行兩類,二者無疑都屬「公開發行」,分別在於「公眾」和「合資格
」,而「公眾」該屬廣大民眾只要樂意投資債券的類群,但「合資格」者則為專業投資者或資金
額度達到相關要求的投資者。《管理辦法》強調(3)要「完善相關投資者適當性的管理安排」
,即相關的「管理安排」已存在,現時要做的就是要’完善’其應有的「適當性」。
只有在種種應有或必須的發行基礎建設得以完善和強化,才可以做到如(五)第二條之「豐
富債券發行形式」的要求。《管理辦法》在總結中小企私募債試點經驗基礎上,會「對非公開發
行以專門章節作出規定」,和「全面建立非公開發行制度」,此點最大特點為證監會放寬債券擴
展至「非公開發行」,但制度要「全面建立」,使中小企私募債能夠在專門章節作出規定的規限
底下,以非公開的形式發行。此點反映出《管理辦法》所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但這要在適當和
應有的監管基礎下開放。
正正因為要建立好各種各樣的必須基建,才可以逐步有序地達到(六)修訂條款之第三條之
「增加債券交易場所」的目標。《管理辦法》將(I)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交易場所由上海、深
圳證券交易所,拓展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II)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交易場所由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拓展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和證
券公司櫃台。此點有利於證監會更微觀、細緻、全面、及時地地掌握公開與非公開債券的發行後
的「事後」監理跟進工作,以確保市場的穩定性和防範風險的嚴重威脅。
企業債券淨融資於2014年累計達2﹒43萬億元,同比增加6142億元或
34﹒12%,完完全全扭轉2013年1﹒8萬億元相對於2012年的2﹒25萬億元而減
4530億元或20%的劣況。中國的債券市場過去一直以國債為主,商業即企業的債券市場去
年有較為快速的增長,並於整體社會融資總額所佔心重同比高4﹒2個百分點至14﹒7%。有
頗不少在香港上市的國企H股、紅籌股以至民營企業,近期陸續強化透過發行債券、可換股票據
等融資,乃佳象也。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修訂和執行,會使債市有更強和更大的發展空間。
《資深財經評論員 黎偉成》(waishinglai210@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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