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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國際視野 - 王冠一 2015年11月12日

國際視野 - 王冠一 2015年11月12日


資本新規 考驗內銀 2015-11-12
呆壞帳風險未解決,內地銀行又要面對新一輪挑戰。

金融穩定委員會 (FSB) 最近落實新的資本規定,要 30 間「大到不能倒」的銀行,於 2022 年前,把總損失吸收能力 (Total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

佔風險加權資產的最低比例,提升至 18%;估計這些銀行需要籌集最多 1.1 萬億歐元。為了公平起見,原本獲豁免的新興國家,今次亦被納入新例下,四大內銀亦不例外,但多獲額外六年時間。未計剛先位列「系統重要性」的建行,單是中行、農行以及工行,估計資金缺口已高達 3550 億歐元。

對海外銀行而言,要滿足要求,難度不大。皆因發達市場債市成熟,銀行早以發債作為資本主要來源。去年至今,發達國家銀行已發行了超過1.5萬億歐元債券。只要於債券上加上相關條款 (Bail in),即可達到 TLAC 要求。若銀行出現破產等情況,投資者所持之債券就會自動轉成股權。持債人變身成銀行股東,除了可分擔銀行錄得的虧損,亦令銀行股本增加,提高其資本水平,以免政府直接出手注資。

內地銀行呢?中國銀行超過 2.3 萬億歐元資產(因 FSB 報告以歐元計算)當中,只有約 2.2% (約 520 億歐元)為未償還債券;農行則更少,只有約 1.6%。皆因內銀靠的是流動性更高的存款。但偏偏這些存款於新例下,比債券更加沒用。因為大部分存戶存款都受政府保障,一旦銀行出問題,到頭來還是要政府「包底」,也就是說,達不到FSB要避免納稅人出資的目的。

事到如今,內銀惟有硬著頭皮,將資本基礎由存款轉為債券。原本存款優勢不再,連集資也成問題。內地債市未成氣侯,特別是企業債市,規模只佔中國 GDP 的 30% 至 35%。雖然近年發展迅速,但規模和流動性仍然追不上發達國家。內銀要發如此多債,談何容易?

說到底,新例就是避免政府花錢,索性把責任轉移到其他投資者身上。但諷刺的是,中工建農,根本就是由國家持有,嚴格來說,他們用的,一直都是政府、納稅人的錢。有危機發生時,因為銀行原本就是屬於他們的,保障談不上,新例豈不只令政府、納稅人負上更多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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