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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日 星期五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7年4月7日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7年4月7日


不能不動用部分綠化了的土地


不能不動用部分綠化了的土地
昨文已指出,香港的棕地有別於外國的棕地。外國的棕地多是被棄置的工業用地;但香港的棕地則大部分都在積極地被利用,並非被棄置的土地。政府要收回這些土地,會面對兩大難題。一是如何安排土地上的經營者去別處提供服務。這不是為了照顧商人的

利益,而是因為他們提供的服務是社會必須的。譬如,貨櫃場的貨櫃箱總得找地方存放。二是這些棕地大都在私人業主手裏,香港的法律保護私有產權,政府若用來興建公共設施或作市區重建,不能強行收購。因此,先發展棕地再發展綠化地帶只屬理想的做法,實際上行起來並不容易,並非解決土地供應不足的有效辦法。

因此,若要盡快為港人提供足夠的居住用地,我們不得不動用一些政府手上持有的,但已相對綠化了的土地。

這些土地,並非原居民手上的私人土地,只是當初香港人口未增加得這麼多,所以尚未規劃作市區發展用途。它們本身是政府手上的土地儲備,只是暫時未拿來用吧了。從來沒有打算過要把這些土地封存起來,以後也不可以拿來發展。

香港屬亞熱帶氣候,又雨量充足。政府一時未動用的土地,很快就會生草長樹,變成綠化了的土地。如果一旦綠化,人就不能再拿來用,即香港人就不能夠再有供市區發展的土地。這並不符合香港人的利益。

香港人的居住環境這麼差,戶均居住面積才五百呎左右,比世界同類城市的戶均居住面積都要小,香港人要求改善居住環境,可謂合情合理。沒有理由社會只保護樹木的生長權,卻不保障香港人自己的居住權。

況且,現時香港用作住屋發展的土地實在少得不成比例,只佔全港面積的7%。但供樹木生長的郊野公園卻佔了40%。此外,還有另外27%的尚未發展的土地亦在供植物生長,現處於林地、灌叢、草地、混地等狀態。如果再加上私人手上荒廢了的、亦在長樹的農地,香港有七成土地在提供植物生長,是供人類居住的面積的十倍。這不見得是一個合理比例。

因此,為了香港這個城市可以有進一步的發展,為了讓香港人可以居住得更寬敞一些。我認為必須先把政府手上的土地重新規劃,撥出足夠的土地供未來30年(至2047)香港發展的需要。

如果全面作考慮的話,我們應先利用鄰近基建設施的土地作市區擴展的需要,而不是找甚麼邊陲地區。這樣才可以減少額外基建,亦可以節省將來花在交通上的能源,更符合環保原則。

如果因此而動用了一些郊野公園的面積,我贊成可在別的地方補給郊野公園。政府手上不是沒有土地,即使要增加郊野公園的面積也不是沒有條件。政府可以與環保人士謀取共識,以後每增加多少市區發展用地,就同步把同樣面積的土地,增撥給郊野公園,由最有生態價值的土地先行。這樣,香港就可以增撥10%的土地作市區建設發展,同時又增配10%的土地作郊野公園,可謂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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