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筆從心 - 黃毅力 2013年6月11日
黃毅力 力筆從心 蓄意結果(Intended Consequence)
上文說到社民連「小辣椒」嚴敏華的上訴被法庭駁回,獲判了21天監禁,並留有刑事案底。錯的,必然是當事人,犯法的也是當事人,然而值得檢討的,我卻認為是她的父母。在教育兒女的過程中,父母有否與他們分享做每件事時的「蓄意結果(Intended Consequence)」到底是否理想?或這些結果是否所願意見到,且並非意料之外發生的?
年輕人衝動、熱血、情緒起伏大等,這都是正常不過,因為這就是「情感」。但是,情感之外,我們同樣需要「理性」,必須思量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確,並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太太不時也會教導子女:「很多事,都不是該做或不該做那麼簡單。」記得以前子女年紀還小,每當他們說到「我想睡覺不溫習啊!」、「我想去玩、去睇電視不讀書」等,太太的反應永遠都很平靜,對他們說:「無問題!不過,你明天考試不及格要留班,入不到好的大學,將來找不到好的工作,那我就幫不到你了。這是你的選擇,也是你自己的結局。你接受就可以了。」這時,子女臉上就會流露出驚慌又懊惱的表情,然後太太才說:「明天便考試了,你會否考慮考完試之後才去大吃大喝玩個痛快呢?你自己決定吧。」一盆盆冷水照頭淋,子女當然立即「醒曬」,繼而聽從母親的勸告,自動自覺乖乖去溫習吧!我的兒女一向受著這套教育方式成長,所以長大了後,做每件事前,也會先思量自己的行為以及將產生的結果。這是一種思考習慣與模式,培養出他們去理性地判斷應作出何種行動。為人父母者,應以這個「小辣椒」的故事與子女分享,引導子女們思考。這位「小辣椒」的父親,在出庭支持女兒之外,也希望他能多做一點,好好教導女兒,避免自己的家人再有失控的行為發生。我支持社運,也支持民主發展,但我反對暴力,反對任何語言或行動上的暴力。即使理由有多漂亮、多冠冕堂皇也好,犯法就是犯法,一切都只是花言巧語,最尾,還是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我相信,這亦是大部分香港人的心聲。
黃毅力 (逢周二及周四見報)
筆者棄警從商,創立自己的商業堡壘,過去十年,遊學四方、拜訪名師;曾就讀於中大EMBA、哈佛商學院、INSEAD牛津管理課程及中共中央黨校,著有《職場求生必殺技》,《創意教兒》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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