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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7年7月13日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7年7月13日


【趣遊樓市】再談港人首置上車盤(脫苦海)

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會見傳媒,被問及房屋政策,指房屋問題不在於要樓市升或跌,而是「ownership(擁有權)」,即市民擁有物業與否的問題,給予市民知道何時可以買到樓的希望。現時月入8萬元的中產都無法置業,有需要令年青人看到,自己會有能力負擔一個

單位。政府考慮「首置上車盤」的定價與市場脫勾,但當然會有買賣限制,令有意置業人士有希望上車,中產家庭亦可負擔。

在其競選政綱中建議設立港人首置上車盤,當中就觸及計價的問題,現時的居屋是與市價掛勾,而這個折扣是要在居屋出售時補回政府。若果港人首置上車盤是與負擔能力掛勾,就與現時的居屋政策出現兩個差異。

其一是與負責能力勾掛的話,即表示與市價脫勾,在競選時新特首提及過的可能計價方法有:可從建築費加上額外費用,或以家庭入息中位數四成比率計算等方向考慮。這兩者均不會與市價發生連繫。然則這個市價與售價之間的差距,究竟買家是否需要補回?現時的居屋政策,這個差價在買家獲得完整業權時,需要以補地價的方式向房署支付,補完地價之後獲得完整業權,才可以出售或出租單位。

這裏就牽出第二個問題,就是所謂業權的問題,既然新特首強調房屋問題中擁有權的重要性,以現時的居屋政策,買家是不會自動擁有業權的,在法理上未補地價的居屋,折扣的部份就是房委會代表政府擁有的業權部份。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居屋的買家不會完全成為業主,而只會成為「部份」的業主,亦因而沒有出售和出租的權利。然則港人首置上車盤又是否出售完整的業權,還是像居屋那樣呢?

說穿了,在樓價高企之時,任何完整業權的物業均會隨市價而變動,若果港人上車盤沒有收足市價,則買家就不應該擁有完整的業權;若果照樣擁有完整業權,則在一買一賣的差價當中,就會包含一個巨大的差價,而這個差價是難以從政策上解釋的;若買家沒有完整的業權,而要售回給政府,甚至只可以按當時的買入價,則所謂港人上車盤只是一個無租期的長期租賃合約而矣。

所以,暫時仍然未看到一個能夠自圓其說的架構可以解釋港人上車盤怎樣運作,若果政策與居屋大同小異,卻又要佔用現存土地,倒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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