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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利字當頭 - 利世民 2018年6月5日

利字當頭 - 利世民 2018年6月5日


利字當頭:「國企」的同股不同權


■港鐵是由特區政府做股東的「國企」,沒有同股不同權之名,卻有同股不同權之實。資料圖片



現在才講同股不同權,似乎有點「落後大市」。不過在《金融時報》的Lex見到一篇評論,講上星期facebook股東會,又提到同股不同權的問題;似乎就算是既定事實,也不代表

沒有討論的餘地。甚至乎,有一定事實基礎,才可以有條件進行理性討論。

Lex專欄引用MSCI數據,指同股不同權公司由2007至2017年間,每年跑贏大市約4.5%。不過,嚴謹地去分析數字,必須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雖然我沒有詳細的數字在手上,但有理由相信,除了同股不同權這個原故,也可能是因為不少同股不同權的上市公司,都是近年才上市而且活躍於更受投機者關注的行業。不排除這些因素的分析,無疑於將蘋果和橙比較,意義不大。

同股不同權的出現,原則上是要確保公司創辦人可以保留「話事權」;甚至有支持者說,同股不同權讓這些企業的創辦人不用受投機者的短視所左右,可以專心長遠發展。但要是這種講法成理的話,所有企業都應該有同樣的保障才對。

不要誤會,我並不反對香港引入同股不同權,反正最終影響都會反映在股價上面。所謂企業管治,重點亦不是「一股一票」的簡單平均主義,而是資訊的透明以及管理層的道德操守。

港鐵(066)和港交所(388)這兩家由特區政府做股東的「國企」,沒有同股不同權之名,卻有同股不同權之實;大小股東對這兩間「國企」,監察應該更嚴格才合理。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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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二、四刊出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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