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4年7月2日
公屋換居屋的邏輯
政府繼去年九月將位於前大磡村的鑽石山綜合發展區改為全公營房屋方案後,最近又建議進一步修改,將公屋的比例進一步增加,縮減居屋的比例,將於下星期二在區議會討論。(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wts/tc/2012_2015/dc_meetings_doc_17.html)
去年的修改,是把原初建議興建718-1,128夥的私人住宅(另有非住宅用途),改為興建4,200夥公營房屋,其中3,120夥屬於居屋,1,080夥則屬公屋。現時則將項目改以公屋為主,其中居屋佔1,000個,公屋住佔3,000個,總單位數目由4,200個減至4,000個。
從社會整體來說,由千多個私人單位,變為四千多個公營單位,是增加了住宅的供應。對於房委會來說,也有成本上的考慮。上月中房委會提供資料,估計未來13個新居屋項目,有5個蝕本收場,其中今年底預售的6個項目,每單位平均盈餘僅7萬元;其後七個項目,單位平均盈餘更低至5,300元,幾等同白做。
以前有所謂「賣一間居屋,建兩間公屋」的營運模式,主要是以出售居屋的收入補貼興建公屋開支,現在居屋是白做,那不如將土地都建成公屋算了。況且居屋的面積比公屋大,同一土地面積,能夠興建的公屋數量是多於居屋。比如鑽石山綜合發展區,將興建大廈的數目由十二幢減至七幢,總單位數目只是減少了200個,其中兩幢居屋得1,000個單位,五幢公屋得3,000個單位,即是說平均每幅居屋只有500個單位,公屋則有600個,增多20%,更能善用土地。
據報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鑽石山綜合發展區位處黃金地段,如果能多提供居屋單位,可吸引更多綠表公屋居民申請,從而騰空公屋單位再供編配,一舉兩得。看似言之成理,但事實上雖然是一換一,但居屋佔用多20%面積,整體上反而是減少了供應量。
公屋是出租予低收入人士,居屋卻是補貼有一定收入人士作置業投資,從公平的角度,為甚麼要津貼更多人置業,卻去減少為低收入人士提供租住單位?當然,他們下一句可以是要求政府增撥土地,注資房委會,以便在興建更多居屋的同時,能夠提供一樣數量的公屋。最好能在撥出更多土地興建公營房屋時,也不會影響到私營住宅的供應喇!
說穿了一些人看事情只是看某一小部份,而不用整體全局去分析,而且對他們來說,社會的資源是無限的,不夠就添食。可是土地或庫房的錢,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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