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授論經濟 - 蘇偉文 2015年7月14日
【蘇教授論經濟】大老山隧道加價(蘇偉文)
筆者任教的學院位於沙田小瀝源,位置靠近大老山隧道,所以大老山隧道對學院而言是一個鄰居。而正由於這個原因,大老山隧道往往成了課堂討論的個案例子,在這個學期內,筆者的學生就以大老山隧道的加價為題,去探討企業的逐利行為,討論立場也很有趣。
大老山
隧道在1988年興建,並在三年後通車,共投資了近二十億港元。大老山隧道是以「建造、營運、移交」的方式來興建,專營權為三十年,而根據協議,隧道公司在專營權期內可以收取百分之十三的合理回報,而在2018年專營權屆滿時,整條隧道將會歸還給香港政府。以回報而言,大老山隧道的累積回報率至今只有6.61%,回報率和協議訂定的13%有一段頗大的距離,在商言商,大老山隧道自然會申請加價,在明年的平均加價幅度會是11.9%。
背景資料介紹過,同學對大老山隧道加價普遍有不認同的態度,畢竟11.9%比通脹率高,而且大老山隧道是由大財團出資興建,這個加價自然不會受到接受。作為教師,筆者有責任引導同學從多角度思考,即要從主觀地不喜歡加價這個立場上抽離,再去探討大老山隧道加價的理據。例如大老山隧道上次加價在2013年,在這次加價後因在2018年隧道要歸還政府,在專營權期間大老山隧道便不再會加價,對隧道公司來說,這個11.9%加價是代表了六年內的總加幅,站在管理人來說,這個做法又是否妥當?當民意代表說加價高於通脹是不合理,那麼是否每年都申請加價,只要加幅低於通脹便可以?大老山隧道公司站在法理方面去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時,應該要有甚麼考慮?是法律上的合法回報?抑或是各方持份者的訴求?作為個人如何評價一家企業對各方持份者的承擔?一個少少的課堂簡報,已激發了不少的討論空間,也反映了目前企業在獲取合法盈利,以至和持份者利益間的考慮。
現在的社會對企業的期望已不一樣,各個持份者都會有不同的意見,一家具前瞻目光的企業,是不會單單以盈利為唯一的經營目標。
蘇教授論經濟 - 蘇偉文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