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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 星期五

湯文亮專欄 2020年5月15日

湯文亮專欄 2020年5月15日

【湯文亮專欄】賣樓是要講資格
【湯文亮專欄】賣樓是要講資格
資料圖

文|湯文亮
紀惠集團副主席及行政總裁
有年輕朋友話樓市走勢不佳,經濟環境又唔好,他打算賣掉手上的單位,我問佢打算賣掉那一個,原來他只得一個自住單位,我話唔好意思,他根本沒有資格賣樓,如果要賣樓,最低限度都要有兩個單位。賣走自住的

絕對可以,因為還有另一個單位,就算租了出去,最多等一兩年,待租約期滿便可收回自住,如果只得一個單位,賣走之後就要租樓,倘若樓價唔跌,就一世後悔。

年輕朋友話明白,不過他真的認為樓市前景不佳,同輩亦有很多人將自住單位賣走,現在租樓住,不但賣樓賺了錢,而且租金下跌,生活質素反而提高了不少,所以,他亦打算賣走自住單位,以後有機會可以再買過,如果樓價不跌甚至上升,唯有當自己唔好彩,以後都會租樓住,起碼在這十年八載,生活質素可以提高不少。

很多人不明白,第一個單位只不過是踏腳石,按正常發展,隔了一段時間,他可以細屋搬大屋,如果沒有第一個單位,很難在第一次置業買一個700呎以上單位。我們再睇下屋苑,例如太古城,以現在樓價,當中有不少業主根本買不起,不過,他們是多年前買入,現在有很大機會沒有欠銀行錢,就算有都不是太多。

如果害怕樓價下跌而賣了自住單位還情有可原,但為了貪圖享樂而賣樓就會後悔終身,最後我對那位年輕朋友說,現在他還未有資格賣樓,努力工作賺錢,買到第二個單位之後才夠資格講賣樓。

本文為作者獨家供稿。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責編: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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