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3年6月21日
C觀點 - 施永青
《am730》為何按季分紅
(2013年06月21日)
【am730專欄】《am730》由今年下半年開始改為按季分紅,引起行內不少討論,亦引起外界某些誤解,所以我打算把我的一些理念進一步演繹一下。
有人讚我待員工真好,願意把三分之一的利潤與員工分享。不過,我並不覺得這種做法可算是待員工好,因為公司的利潤是員工也有份創造出來的,員工有得分是應該的。這不是子虛烏有的entitlement,如住屋權、溫飽權之類,這是有份參與創造財富的人理應有的屬己私有的產權。私有產權應在財富的首次分配時充分體現出來。光有資本,不會有增值;須有人工作,才會有增值。因此,有工作的人員有得分是應該的,是他們真正entitled的,不是遇到好老闆時才可以有的。
我對《am730》真正好的地方,是在創業初期未有盈利時,先讓工作人員收取工資,但作為投資者卻沒有收利息成本。即使到今天,我為利息成本所訂的利率,還是相對低的。辦報是高風險投資,在資本市場是不容易以我現時訂的利率能借到錢的。再加上聯儲局可能退市,利率趨升。因此,《am730》的員工要有心理準備,股東要收的利息成本,很快有需要提升。
有行家問我,一般公司都是在年尾才分花紅,為甚麼我們要每季分?他認為留在年尾分紅可減少員工在年中離職,可增加公司的穩定性;若然真是有員工中途離職,公司也可以省回一筆花紅。
我的想法很簡單,員工要走,應讓他早點走。他都不想在公司幹下去了,硬要留住他,也不會做得好,及早讓公司發現問題,找人接替他,應對公司更有好處。我每季都出一次花紅,就是要讓員工每季都有一次離職機會。實際上,我已指示人事部,讓季中離職的員工,一樣可以收到花紅,以符合花紅是他們應得的理念。用這種理念對待員工,會比把花紅看作是公司的恩賜,更能贏得員工的支持。
《am730》有條件改每季分紅,是因為我們的盈利已相對穩定,即使在第一季,會遇到春節長假的時段,我們也有信心會有盈利,讓員工可以分到花紅。
《am730》內部,曾有管理人員擔心,這樣每季出花紅法,會很容易讓競爭對手知悉我們的經營情況,對我們不利。但很多上市公司,每季都得公布業績,提供的資料更加詳細,人家不怕,我們怕甚麼?
再者,《am730》行無為而治的理念,很依賴員工的自組織。要員工各自走位,在不同的崗位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公司就必須有透明度,讓員工了解公司的處境,包括財政狀況,否則員工就無法作出正確的回應。《am730》的員工比行家更懂得配合公司的策略,知所行止,知所輕重,就是這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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