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4年7月25日
盲人摸象的分析指標
衡量樓價高低,很多時會用一地的收入中位數,去比較樓價,香港名叫「供樓負擔比率」,國內叫「房價收入比」,台灣則叫做「痛苦指數」。筆者以往也曾撰文指出,這類指標無助於分析樓價,不過當時卻只是指出指標沒有測市功能,未能想到背後的原因。
筆者以前曾指出,單是計算這個指標的方法和數據來源已經人言人殊,上圖是政府《經濟報告》內的數據,就與巴克萊雷國怡先生早前在某報公開的數據有很大的分別。雷先生的數據是「樓價相當於年收入」,多年平均值是8.7年,現時是13.5年,在1993及1997年都出現相近的水平,亦都在當期時樓市見頂回落,由是得出「樓價偏高,需跌三成」的結論。
但是,根據政府的數據,現時供樓佔收入比率是56%,雖然也是很高,但相比於1997年時的93%,明顯有一段距離,主要原因在於1997年時的按揭利率是10%水平左右,與現時2%左右就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即使「樓價比收入」是貴,但「供款比收入」沒有那時貴。
而這些指標,是以用家的負擔能力來計算,可是轉一轉想法:如果考慮真的會去買樓的人,究竟是用收入來買樓,還是用「資產」來買樓呢?
即使是政府統計署,也是用收入水平來界定貧富,可是在現實的世界中,衡量一個人的財富,並不是以收入這個流動概念(flow concept),而是以資產這個積存概念(stock concept)。問題只是財富的擁有,是不容易統計的,即使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一樣可以有大量非上市的資產,再加上個人的負債亦不是政府能夠統計的,所以某個人甚至全港人均的資產淨值,是無法計算清楚的。
可是放眼於市場,不少買家並不是以收入來買樓,再去計算要儲多少年才儲到首期,還有沒有分析上的意義呢?比如一位已供滿物業的人,加按樓宇給兒子作為首期,就已經不能反映在供樓負擔指數之內。
再加上很多買樓收租人士,除了傳統的買樓收租大業主外,亦有不少是小業主加按樓宇「一開二」、「樓生樓」的買家,他們亦不只是以收入去買樓,而是將買樓當作一種套利的投資,只要收到的租金可以抵銷到供款,他們不單只不用拿收入去供樓,還可以有錢落袋!
筆者並不是反對說現時樓價偏高,亦不是說樓價不會因為政府連續賣地大量供應而下跌,金管局陳德霖局長也聲言有下行市況就放寬措施,而是希望指出:再用一個沒有效用的指標去分析,只不過是盲人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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