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3年5月29日
C觀點 - 施永青
蘋果避稅 美國常態
(2013年05月29日)
【am730專欄】蘋果公司被發現利用愛爾蘭的分公司避稅,涉及的稅款達90億美元,近700億港元。蘋果行政總裁庫克被召出席國會的聽證會,遭受議員圍攻。但議員們也沒蘋果奈何,因為蘋果公司並沒有觸犯美愛兩地的法律,蘋果只是避稅,並非逃稅。
逃稅是指在違反法律的情況,隱瞞收入或虛報支出,用造假帳的方式,弄到公司不賺錢,或少賺錢,以減少公司需要繳納的稅款。而避稅則不是造假帳,公司只是通過財務上的編排,把公司的盈利放進一些可以不交稅或者少交稅的分公司。
蘋果利用愛爾蘭的子公司,聘用中國製造商生產電子零件,原本成本很低,提價後再賣給蘋果的其他分銷公司。這樣,其他的分銷公司就不會賺到太多的錢,利潤集中在愛爾蘭的分公司。而愛爾蘭的稅很低,有些範疇還可以免稅,那蘋果公司就可以交少很多稅。
蘋果避稅的方式應遠比上文所說的複雜,美國企業要交全球稅,稅例寫得十分嚴謹,很難這樣走罅。以上只是報章方便向讀者解說的簡化版本,參議員的調查報告長達40頁,普通讀者無閒深究。總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稅例愈複雜的地方,愈容易讓企業有機可乘。
香港的情況剛剛相反,我們的稅率低,稅制簡單,交了利得稅之後就不會再多重徵稅。企業覺得收得合理,自然願意主動承擔,所以避稅的情況並不普遍。這並非香港的企業特別有社會責任,而是稅制合理罷了。
在稅制複雜的地方,做生意先要交營業稅,賺了錢就要交利得稅與增值稅,公司完稅後,股東收息也一樣要收稅,不同的收入都會有不同的稅率,有些可以互相抵銷,選擇用不同的方式呈報,都可能有很大的差異。所以,在美國普通人也不敢自己報稅,而要找專業人士代他報稅,以免交多了冤枉稅。如果這種做法也算避稅的話,避稅在美國就十分普遍。
庫克指美國35%的公司稅率太高,海外資金回流美國的成本很重;如果美國政府不盡快令美國的稅制與時並進,就很難配合數碼世紀的到來。
有人指蘋果的做法是在逃避社會責任,但避稅的公司豈止蘋果一間,很多普通人也在想辦法交少一點稅,他們不是想逃避社會責任,而是政府的稅制陷他們於不義。
香港近年也有很多聲音要求政府加稅,不但要提高稅率,還要增加稅種。我很懷疑這樣做的效果,稅例過苛,只會促使企業花更多的功夫去避免,甚至遷往其他低稅的地方去運作,政府的稅收可能因加得減。
其實,與其要企業拿更多的錢出來分給市民,不如讓企業可以有更多的資源去發展。經濟好,市民才會有工做,才有人工加。自食其力的味道一定好過等政府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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