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 2015年10月19日
財經評論:
150呎的空間
■佐敦遠期樓花新盤AVA62,單位面積最細152呎。 資料圖片
近期身邊一位中學時期老友叫小記幫手留意下市區樓租盤,條件包括要有房、不可少過300方呎,而且最好有裝修。「筆直」最多7,000餘元。
如果早係三幾個月前,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斬釘截鐵同佢講句「諗都唔使諗」
。不過,當下樓市吹淡風,綜合番代理朋友近期的市況分析,部份小業主想出貨的心態強烈咗,亦有部份業主表明無人買都寧願收住租先,唔敢由間屋丟空。如此一來,市面上租盤應該會多返少少,租金多少都應該有點調整,小記呢一刻亦都有多少信心幫到佢手。
生活或生存空間
不過,倒轉成件事來想一想,一個人要求有300餘呎的單位,有房間的生活空間,其實是一個好基本,好基本的生活要求,但點解在香港,竟然是好像一件遙不可及的事。
歸根究柢,近年來,政府幾乎任由發展商新樓的單位面積想幾細就可以有幾細,一個佐敦新盤實用面積得150方呎都照批則,到底150方呎是一個生活空間,還是一個生存空間呢?而為了一個生存空間,香港人就要背負住一個隨時是畢生的財政包袱,政府的一眾高官,請你們不要再用「市場主導」做擋箭牌,更加唔好以為拋出供應量就可以令樓價回落返,而是需要全面檢討批則的制度。
相反,以往被狠批為劏房專家的市建局,該局近期批出舊樓重建項目予發展商時都算是「有番多少人性」,在招標條款寫到明單位面積最少都要有200餘呎,起出來的單位相對地仲叫住得下人。
記者:黃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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