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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5年12月14日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5年12月14日


【脫苦海講樓】拉上補下的上樓目標(脫苦海)

房屋署一向以公屋「三年上樓」為指標,但是申請公屋人仕往往要多於三年才獲得公屋單位,明顯與指標有一定的差距。近年公屋的輪候人數不斷增多,房屋署興建公屋的數量亦未能追上升幅,為甚麼仍能以三年為指標呢?這個指標是指第一次獲得編配公屋揀樓,若申請人

放棄單位,仍有兩次揀樓機會,所以指標與實際情況有定義上的分別。

房屋署公屋輪候「一般申請者」的定義包含了「一般家庭申請」、「長者一人申請」、「共享頤年」計劃、「天倫樂」計劃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五種申請組別。除一般家庭申請外,其餘4類都享有優先處理。審計署在2013年的審計報告指出,計算上樓目標時,將輪候時間較短的長者單身人士歸入「一般申請者」,將平均年期壓低,令到數字出現偏差。

理論上,將所有的申請者一拼求得平均數,是能看到房屋署整體的表現,作為考績目標。但對於個別的申請者來說,他們更想知道自己的組別要等待多久。而最近申訴專員公署再次指出,將「一般申請者」與優先上樓的長者及「特快公屋編配」的申請人一併計算,從而拉低整體平均輪候時間,所以實際一般申請者等候的時間當然就遠比平均時間長。申訴專員公署引述房屋署資料,過半一般申請者輪候時間超過三年,最長的超過七年。

結果,所謂「三年上樓」目標,只是將享有優先處理的個案拉勻一般申請,對大多數的申請並不適,只能夠知道平均必定多過三年才獲得編配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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