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二三事 - 周顯 2015年9月18日
周顯 [昔日新聞]
》 印股票買殼最好賺 (2015/09/18)
印股票買殼最好賺
2015年9月18日
【明報專訊】一間上市公司,說穿了,其實是個「股票印刷商」,靠?印刷股票來賺錢,當然了,印刷股票,好像只是一買一賣的簡單事情,但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工作,例如廣告、
公關等促銷,以及售後服務等。好了,當印刷了股票出來,得到了資金,上市公司會拿這些錢來做甚麼呢?
第一種,是把印刷股票的錢,去買更多的上市公司,以印刷更多更多的股票來賺錢,以製造規模效應,今日香港的幾個殼王,就是玩這個經營模式。
第二種,就是把這些錢,用來購買實物資產,例如「中建系」的麥紹棠,便是使用這個模式。
第三種,是用這些錢,去發展業務;這也有幾種狀?,一是發展原有的業務,二是發展新的業務,三是購買其他人的業務。
靠發展業務賺錢 最難生存
以上的三種,以頭兩種的經營手法,成功的機會比較大,至於第三種,則埋葬了很多人,只有少數人能夠生存下去。所以,在香港,愈來愈多前兩種的上市公司,因為其business能夠維持下去。
話說看報紙,看到「內地炫富女郭美美,日前被北京東城區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5萬元人民幣。今日傳出郭美美在美國西雅圖的家屬,現在掌握中紅會和部分領導巨貪與淫亂材料,如果中國政府不善待郭美美,不在3日內釋放她,將會立即向美國《紐約時報》全盤托出,成為世界醜聞。」
我忍不住大笑,因為如果郭美美和紅十字會的事鬧大了,領導巨貪會不會被控入獄,並未可知,不過郭美美將會首先再被控罪,如果涉及這種大案,郭美美恐怕難逃死刑。這叫做最怕是豬一樣的隊友,如果他們把事情抖出來,才叫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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