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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摸魚手札 - 渾水 2016年4月1日

摸魚手札 - 渾水 2016年4月1日


摸魚手劄:莊家兩年之癢


■聯交所今次用了幾個上市案例去解釋點樣違反反收購。 資料圖片



聯交所三不五時都會出指引信又或決策案例去做解釋,3月24日一連出了幾封信,其中三封主攻「反收購」,用了3幾個上市案例去解釋點樣違反反收購。正常男人有七年之癢,莊家都有兩年之癢,那就是注資「反收購」的限

制期。聯交所議決「反收購」主要有兩點,第一點係「明確測試」,第二點係「原則為本測試」。

聯交所指引「反收購」
「明確測試」有兩類,第一係當出現非常重大收購事項而控制權改變;第二就係24個月向自己友做收購。明確測試係客觀的,做size test就知龍與鳳,係咪自己友都係一睇就知。相反,「原則為本測試」係非常主觀,就算議決過到「明確測試」,聯交所都可以按「原則為本測試」去議決反收購。因此,聯交所有兩手準備,莊家要注資收購都難一點。

今次聯交所出指引主力都係解釋「原則為本測試」的特殊個案,因為太多主觀成份。如果你係做刁又或者炒殼股,呢類指引信要讀熟。

繼「現金公司」賣殼後,聯交所今次主攻「反收購」、「足夠業務運作」同「分拆」。渾水推測是因為上年開始越來越多輿論去了講殼股,前兩年又係賣殼高峯期。因賣殼有兩年明確測試限制期,計計埋埋差唔多兩年,高峯期賣完殼的新主係時候開工搞注資,所以聯交所也是時候「指引」一下莊家去解決兩年之癢了。

渾水
http://www.facebook.com/muddydirtywater
本欄逢周五刊出

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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