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4年3月20日
C觀點 - 施永青
李嘉誠有交稅嗎?
2014年03月20日
李嘉誠象徵式收取酬勞,是志在讓小股東分多些股息。(資料圖片)
李嘉誠接受內地傳媒「財新網」的訪問後,商界的反應大都是正面的,因為他反映的是商界的心聲;但在基層,尤其是較年青的一代,卻有不同的反應;他們覺得李嘉誠霸佔他們的發展機會,有人甚至攻擊李嘉誠只在香港賺錢,卻沒有交稅。
李嘉誠有沒有妨礙年輕人的發展,找機會再談;但李嘉誠沒有在香港交稅的說法,卻值得商榷。
批評李嘉誠沒有交稅的說法,應該是基於他個人沒有交薪俸稅,但他旗下的公司所交的利得稅,卻每年都為香港庫房帶來數以十億計的收入。這能不能視作李嘉誠對香港的貢獻呢?是否隨便把這些公司交給那些批評他的人去經營,都可做出一樣的業績呢?
李嘉誠不用交薪俸稅,這是因為他沒有在他旗下的公司支取高薪,聽說只象徵式地收取5,000元的酬勞,還在免稅額之內,當然不用交稅。但他這樣做完全不是為了避稅,而只會為庫房增加收入。因為,香港的薪俸稅比利得稅還要低;薪俸稅只有15%,而利得稅則要16.5%。李嘉誠若按他的頭馬霍建寧一樣的標準在旗下的公司受薪,每年估計可收20億元左右。這樣,他個人就可以交3億薪俸稅,洗脫沒有交個人薪俸稅的指責;但他旗下的公司卻多了20億的開支,少了20億的利潤,庫房因而收少了3.3億的利得稅;兩者對沖後,庫房實質上收少了3,000萬。因此,要求李嘉誠交薪俸稅的建議,並沒有為香港帶來好處。
李嘉誠在公司支薪,錢可以全部直接落袋,但若果把錢留在公司作利潤,卻只能按持股的比例去分,還得派股息給其他小股東。可見李嘉誠只在公司支取象徵式薪金的做法,並非是為了私利,而是志在讓小股東可以分多一點吧了,完全沒有避稅成分。
有人或許會說,按現有的稅例,李嘉誠雖沒有避稅,但現有的稅例不公平,沒有理由不向收股息的人徵稅。
世上的確有很多國家對個人的所有收入都徵稅,包括股息與利息。但香港一向奉行簡單的一次性徵稅,公司交了利得稅之後所派發的股息,就可以不用再徵收另一次入息稅。這是香港吸引外來投資的一項重要因素。香港有今天這樣的發展,與這種單一的稅制很有關係。香港能在多項國際性的營商環境評比中勝出,在相當的程度上,亦得憑靠這種稅制。隨便改變這個稅制,可以造成嚴重後果,不可輕舉妄動。
再者,一旦引入個人收入都得徵稅的概念,不但李嘉誠所收到的股息要收稅,其他買了股票的人(不只是買了長江實業的人),收股息時都要交稅。不但股息要徵稅,存款入銀行收到的利息也要收稅,打擊面甚廣。輕率作這種提議的人,可能根本沒有考慮過這種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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