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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2015年2月14日

理財多面睇 - 李兆波 2015年2月14日


情人節一定要送花的女友

情人節已被商業活動淹蓋,失去了本來的意義。有很年輕的女孩子一定要男友送花,而男的送了花也不一定可以把女友拿回來,因為競爭激烈。至於成熟的女孩子不會只看這些表面的東西,還會看所送鮮花的價值,但這遊戲存在多年,歷久常新。

情人節購買知名花店的花,盛惠二千多元,「使用」的時間約五天,成本每天是四百元,把這四百元儲蓄,一個月便有12,000元,一年有144,000元,7年便有100萬元,可以拿到上車的入場券了。這人花上的成本等如每天也在送花,但在7年的日子內,其他人是看不到的。年輕的女孩大多不會欣賞此行為,成熟的卻會欣賞這更遠大的目標及心志。

送花與否是個人的行為,可以的話,從來未有在情人節送花的朋友,在節日時送上花束令對方高興。收花的人,也當欣賞送花者的心意。每年也送花的, 則可以考慮花在其他更重要的財務目標,如子女的教育、未來的醫療開支等。

我仍然鼓勵朋友在平日送花給女友,送花不一定在情人節,生日、接受治療的日子,這束花更是難能可貴。可以送花的代表你有能力,如果能力有限,但對方在世的日子不多時,你真的要把握時機,在對方仍然感受到時買一束花使其歡樂,因為那千多二千元的花費,在此時此刻實在是微不足道,很快便賺回來。當收花的人不在時, 你在墓前送上如何好的鮮花, 也沒有意義了。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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